李春生同志对广东省警察协会工作提出要求

发布时间:2014-03-25 16:54    加入收藏

    3月4日,广东省警察协会召开第二届理事会二次会议暨全省警察协会工作座谈会。广东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李春生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李春生同志充分肯定了广东省警察协会成立6年来的工作,并对广东全省警察协会的工作提出要求。

    李春生同志指出,要准确定位,深刻认识警察协会工作的重要性。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历史时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类因素大量存在,公安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的任务艰巨繁重。而处于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式更加复杂,问题更加突出,任务更加繁重。为此,既要充分发挥好公安体制内行政资源的作用,也要整合利用好公安体制外的社会资源。警察协会作为特殊的警察社团组织,集社会性、民间性、行业性、学术性和公益性特点于一体,能够从警察行业组织的角度出发,发挥理论研究、对外交流、联系群众、关爱民警的独特优势,服务公安机关维护稳定、打击犯罪、服务群众、队伍建设等工作,是调动、整合体制外资源、力量服务公安工作的重要桥梁纽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将部分社会管理职能转交由社会组织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警察协会工作指明了方向。可以说,进一步做好警察协会工作,既是公安机关整合内外资源,完成工作任务的需要,也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警察协会必须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警察协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公安工作要走在全国前列,警察协会的工作也应走在全国前列。

    李春生同志强调,广东全省警察协会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履行职责,与公安工作同步同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协会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安理论研究,充分发挥指导实践的先导作用。要把组织开展公安理论研究作为警察协会的主业,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着力打造广东公安“智库”,指导公安工作实践。要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开展重大课题研究、调研成果评审,并提升会刊《南粤警坛》采编制作水平。要整合用好公安机关内部的研究力量,组织有研究能力的民警开展理论研究,同时要借助外脑,发挥高校、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的作用,加强对事关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理论问题和公安工作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研究,努力形成更多更好的理论研究成果,为促进公安机关科学决策、推动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二是大力推进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充分发挥联系沟通的桥梁作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服务意识,坚持面向基层、面向民警、面向群众,敢于“发声”,善于“发声”。要立足于“警察之家”的职能定位,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基层情况和民警诉求,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要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着力增强认同感和亲和力,进一步营造警民和谐的浓厚氛围。三是积极探索民警维权工作,充分发挥警察协会第三方力量的作用。目前,公安机关已成立了维权委,但公安机关自身开展民警维权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警察协会则能够发挥联系、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弥补公安机关自身维权不足的优势。希望各级警察协会认真借鉴其他社团组织维权工作经验做法,积极探索民警维权工作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民警维权工作,保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四是进一步拓宽对外交流渠道,充分发挥对外警务交流的平台作用。各级警察协会要紧紧围绕广东省公安中心工作,进一步拓宽对外交流渠道,加强与境内外警方及警察社团组织的交流与合作。要积极借鉴国内外的先进警务理念,为深化境内外执法安全合作、展示广东省警方良好形象、维护广东省安全和社会稳定发挥应有的作用。

    李春生同志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警察协会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升警察协会的工作效能。各级警察协会要积极主动向公安机关党委请示报告,各级公安机关党委要给予警察协会工作更多的关心和支持,研究解决警察协会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要及时将公安机关党委的重大决策、公安工作的中心任务、重大部署等情况通报警察协会;将公安工作中遇到的理论难题交给警察协会,组织力量攻坚克难;要认真研究哪些工作职能移交给警察协会更适宜、做得更好,能移交的尽快移交。未成立警察协会的市、县(区)公安机关,要将筹备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争取年内成立警察协会。 

                             (摘自《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通报》〔2014〕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