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警察协会第一届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议暨第三届龙江警学论坛召开

发布时间:2014-11-14 18:55    加入收藏

    黑龙江省警察协会第一届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议暨第三届龙江警学论坛于2014年11月10日在哈尔滨召开,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纪检委书记刘少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警察协会理事、黑龙江省警察协会主席陈英,副主席兼秘书长孙春虹、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各市、地、系统,绥芬河市、抚远县警察协会(警察协会筹备组)负责人,第三届龙江警学论坛论文获奖作者代表,论文点评嘉宾等约5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警察协会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和2015年工作要点的汇报,表决通过了增补协会理事事项,部分市(地),省直管县、系统警察协会(警察协会筹备组)汇报了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和2015年工作计划安排。

    刘少军同志对黑龙江省警察协会成立以来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进一步做好全省警察协会工作,讲了三点意见。第一,要进一步完善工作体系。要从“内联警心、构建和谐警营,外联民心、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理解和把握警察协会在公安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实把警察协会建设好,真正把警察协会的作用发挥好。没有成立警察协会的地方,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能再拖了,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尽快启动筹建工作,把警察协会组织机构建立完善起来,为推进警察协会工作提供组织保证。第二,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一是要在警学理论研究上有所突破。特别是要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调查研究,为黑龙江省公安厅党委决策提供依据,为全省公安事业发展当好参谋。二是要在人民警察维权上有所突破。要深入分析研究黑龙江省公安民警维权现状,不断规范依法维权的措施、方式和范围,不断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三是要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上有所突破。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深入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公安队伍建设及社会治安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大力宣传公安工作的成就和公安民警中的先进典型,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四是要在对外交流合作上有所突破。要加强与兄弟省、区、市警察协会的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公安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健全完善与有关公安社团组织的联系互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学术成果转化与运用机制,搭建一体化合作平台,共同服务公安工作大局。第三,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一是要加强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主席、副主席和专职秘书长,配备与协会工作相适应的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通过业务培训、以会代训、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协会领导和骨干的培训,不断提高协会成员的素质和工作水平。二是要加强作风建设。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激励工作人员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投入到各项工作中去;要加强对各地警察协会的督促指导,不断提高各地警察协会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三要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内部管理,规范工作行为,使警察协会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的警察协会,确保警察协会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不断壮大。

    黑龙江省警察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孙春虹主持了第三届龙江警学论坛开幕式。陈英同志在开幕式上致辞。

    据悉,黑龙江省警察协会成立以来,始终把警学理论研究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取得了可喜的成果。2012年以来已连续三年成功举办了龙江警学论坛。黑龙江省广大公安民警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就一些重大理论问题深入研究探讨,受到了各级公安机关的肯定和好评。本届论坛共征集论文147篇,经专家评审,共有哈尔滨、大庆、双鸭山等五个市(地)公安局获得优秀组织奖;85篇论文分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有8篇论文进行了大会交流。本届论坛还以黑龙江省公安厅名义通报表彰了第三届龙江警学论坛先进集体和个人。 

                                            (摘自黑龙江省警察协会专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