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警察协会近日完成换届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25 13:43    加入收藏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甘肃省警察协会章程》2017年11月28日,甘肃省警察协会召开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完成协会换届工作。

大会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回顾总结了2006年以来甘肃省警察协会的工作情况,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对新时期甘肃全省警察协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警察协会第一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修改了《甘肃省警察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甘肃省警察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

甘肃省警察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由75人组成。其中,包括甘肃省公安厅领导9人,副巡视员6人,甘肃省公安厅厅属各单位负责人44人,甘肃省各市、州公安局,兰州新区、甘肃矿区、东风场区公安局局长16人。

甘肃省警察协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由31人组成。

甘肃省警察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主席,由甘肃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白瑞庆同志担任,副主席由甘肃省公安厅副巡视员党尕、郑银生、高永宏同志担任,秘书长由甘肃省公安厅警令部副调研员王海东同志担任。

关于甘肃省警察协会今后的工作,新任甘肃省警察协会主席白瑞庆同志在讲话中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刻认识警察协会的职责任务。警察协会是公安机关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以社团组织形式开展工作的重要部门,警察协会来自警察、依靠警察,最终目的是为了警察,是真正意义上的“警察之家”。全省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警察协会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警察协会建设好、完善好、发展好。二是充分发挥警察协会的平台作用。警察协会作为一个具有理论研究职能的综合类社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继续加大与省内外高校的交流合作力度,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新时期公安工作进行深层次思考和前瞻性研究,为推动全省公安工作更科学、更高效地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三是甘肃省公安厅党委对警察协会的机构组建、作用发挥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汇报,认真研究,大力推进警察协会建设。

(摘自甘肃省警察协会专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