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警察协会召开一届六次理事会暨2019年全省警察协会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19-04-29 10:53    加入收藏

2019年4月17日,辽宁省警察协会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暨2019年全省警察协会工作会议。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潘春吉,中国警察协会秘书长马维纲,浙江省三门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警察协会主席陈希,辽宁省警察协会常务理事、理事、特邀理事,辽宁省各市、沈铁、辽河、机场公安局分管警察协会工作的领导,警察协会主席、秘书长,辽宁省警察协会沈铁、机场分会主席、办公室主任,辽宁省各县警察协会主席共12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辽宁省警察协会副主席东方主持,辽宁省警察协会副主席李世众作了省警察协会工作报告,浙江省三门县、辽阳、辽河、新民市警察协会作了大会发言,潘春吉常务副厅长在会上讲话。

潘春吉副厅长指出,过去的一年,是辽宁省警察协会助力辽宁公安发展成果丰硕的一年,在文喜主席带领下,以公安大数据战略为主题,成功举办第四届警学研讨会,集全国之力、全警之智为辽宁公安建言献策;进一步拓展渠道,积极争取社会爱心企业和中华慈善总为全省特困民警捐款捐物,建立健全公安英烈家属关爱制度,为助力从优待警做出了突出贡献;深入开展交流协作,东北三省一区警察协会联席合作稳步推进,积极与兄弟警察协会建立友好协会,不断扩大辽宁公安的朋友圈;弘扬“警察协会精神”,充分发挥典型模范的引领作用,推动全省警察协会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潘春吉同志强调,一是明确责任讲担当,始终坚持各级党委的坚强领导。要把警察协会作为公安机关的组成部分,作为助力工作、凝聚警心的职能部门不断强化;要将警察协会工作纳入公安工作之中,列上党委议事日程,努力研究和探寻协会发展建设的有效路径,与其他公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同推进;要给予他们更多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努力为协会开展工作创造更多、更好的有利条件,指引协会健康、良性发展。二是找准定位谋发展,牢牢把握警察协会办会的正确方向。警察协会是公安机关领导下,由广大民警作为会员的社会团体,是公安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是公安部几届党委给予警察协会的政治定位,是区别于一般社会组织的关键所在。警察协会是社会团体,具有社会性、民间性、群众性的特点,必须要创新思维,转变理念,运用区别于行政机关的手段,采取社会组织运行的方法,善于挖掘公共资源,利用社会力量,发挥理事作用,更好地助力公安建设,服务公安发展。三是围绕中心顾大局,积极助力辽宁公安的创新发展。辽宁省各级警察协会要从公安工作全局出发,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建言献策的智库作用;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沟通联系的桥梁作用。四是心系民警办实事,积极构建暖警惠警的温馨家园。要发挥减压阀和调节器的作用,积极探索民警维权的新模式,进一步完善维权工作机制,畅通诉求渠道,创新方式方法,通过现代手段,借助社会力量,维护民警会员及其家庭的合法权益;要继续拓展帮扶救助新渠道,在民警大病救助、捐资助学、退休养老等方面推出的务实举措,争取帮扶范围的扩大化,救助对象的精准化,惠警利益的最大化,切实把好事做实、把实事办好;要不断丰富“警察之家”新内涵。把握重大节日和安保节点,一如既往地开展救助慰问等形式多样的暖心活动,并不断丰富广大民警的精神文化生活,让广大民警会员真正感受警察之家的温暖;积极开展大病救助活动,将其作为从优待警的重要内容,切实帮助那些因病致贫、因病致困的民警摆脱困境,传递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对他们的关心关爱,让他们真正体会到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传承红色基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要求,组织开展好诸如英烈祭奠、“重走抗联路”、“雷锋精神进警营”等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激励广大民警坚定信念,立足本职,干事创业。

(摘自辽宁省警察协会专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