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肖峰同志到省警察协会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3-03-29 11:42    加入收藏

3月23日上午,云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厅政治部主任肖峰同志率厅政治部人事处徐安林处长到省警察协会调研指导,在省警察协会召开座谈会,与省警察协会共商工作推进对策,促进警察协会工作健康、稳步发展。

省警察协会岑化虎会长首先向肖主任一行汇报了第三届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警务现代化高端峰会暨全国警察协会秘书长座谈会会议精神,在汇报了中国警察协会副会长朱昌杰、孙永波、刘杰、王惠敏和秘书长宗胜利等领导对云南省警察协会工作的肯定及寄予的希望后,岑会长重点汇报了此次会议期间分别同上海、浙江、江苏、广东、四川、广西、贵州、重庆、黑龙江、湖北、湖南等11个省市(区)警察协会参会领导进行的调研座谈交流情况,主要涉及相关外省警察协会的组织架构、工作运转、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并就我省认真贯彻落实部党委《关于加强新时代警察协会工作的意见》和下步工作建议(按照部党委10号文件精神调整配备协会领导、合理配置警察协会人员、专项安排警察协会工作经费、督促州市县警察协会今年全部完成换届、积极参与博鳌亚洲论坛第二届全球经济发展与安全大会警务分论坛会议积极做好《公安研究》刊物征订工作)作了详细汇报。肖峰主任认真听取了省警察协会的工作汇报,为抓好第三届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警务现代化高端峰会暨全国警察协会秘书长座谈会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提出了工作意见。

会议指出,警察协会的工作机构,要采取专、兼职结合的办法,充分发挥专职和兼职两方面的积极性,要认真调研,形成一个职能、职责与实际工作相匹配的高效推进工作的方案,由厅政治部和省警察协会两家共同研究,形成工作报告,争取尽快上报给厅党委。关于警察协会的人员配备,要坚持“两条腿”走路,一条腿是在职的人员,另一条腿是聘公安工作经验丰富的退休人员和辅警,人员数量主要看实际工作需要。

会议要求,警察协会的经费,要合法、依规地从财政的渠道、从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多方争取,有利于保障警察协会的工作需要,有利于调动警察协会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关于州市县警察协会换届,厅党委将督促相关州市公安机关党委按照中警协的要求,抓好所属县(市、区)警察协会按时完成换届工作,2023年底前要实现全部恢复或成立。

会议提出,厅党委及政治部将积极支持省警察协会参与办好博鳌亚洲论坛第二届全球经济发展与安全大会警务分论坛会议,省警察协会要拿出一个具体意见,细化方案,明确职责和分工,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公安研究》征订工作,要站在紧扣公安中心工作、提升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理论研究水平,促进学术交流,服务领导决策,指导公安实践的高度,具体研究增加《公安研究》征订量的办法和措施,不拖全国的后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