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警察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召开届中改选后首次常务理事会议

发布时间:2023-04-06 11:19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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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31日,湖北省警察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召开届中改选后的首次常务理事会议,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兼省警察协会会长吴德清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公安厅党委委员、特勤局局长兼省警察协会副会长顾建国主持会议,省警察协会副会长汤文江、孙学余及12名常务理事参加会议。

会上,组织学习了公安部党委《关于加强新时代警察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厅党委《湖北省公安机关加强新时代警察协会工作十二项措施》,传达学习了全国警察协会秘书长会议精神,听取了省警察协会2022年工作报告,审议了省警察协会2023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省警察协会常务理事会工作制度及常务理事分工、组建湖北省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会等议案。

    会议指出,省警察协会理事会换届三年多来,在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相关部门警种的协作支持下,不断加强警学理论研究、公共关系建设、维护执法权益、爱警暖警工作及协会自身建设,整体工作迈入全国省级警察协会第一方阵,有力助推了湖北公安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省警察协会要在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中国警察协会和省民政厅的正确指导下,充分发挥联系社会各界的重要桥梁、组织警察学术研究的重要阵地、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及合法权益的重要组织、促进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和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作用,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服务全省公安工作现代化,奋力续写省警察协会工作新篇章。一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牢记“公安姓党”,坚持党对警察协会工作的绝对领导,着力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警察协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训词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警协的职能作用。要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加强调查研究、课题攻关和专题研讨,形成更多更好的研究成果。要加强公安智库建设,认真抓好省警察协会学术委员会组建工作。要加强跨国、跨境、跨省警务交流交往,实现资源共享、经验共享、成果共享。要积极与周边省份警察协会协商筹建中部警学论坛,在未来1至2年开花结果、形成品牌。要加强公共关系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办好会刊《警笛》,积极探索拓展公益事业,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和信任。三要坚持服务公安民警,努力营造温暖的“民警之家”。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党委《关于深入推进爱警暖警工作指导意见》和厅党委《关于加强全省公安机关爱警暖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整合社会资源与警种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爱警暖警活动。要积极配合公安督察等职能部门,借助社会法律资源,组建“民警维权律师顾问团”,免费为民警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当好民警的坚强后盾。四要坚持强化自身建设,推动形成强大的整体合力。要持续加强省警察协会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充分发挥理事会作用,推动协会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大力推进省、市、县三级警察协会组织体系建设,年内实现全省市级警察协会“全覆盖”、无超期未换届,一半以上县级公安机关成立警察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