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警察协会秘书长座谈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4-01-23 09:47    加入收藏

    1月17日,青海省警察协会向厅党委专题汇报全国警察协会秘书长座谈会精神,就贯彻落实提出意见建议。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李宏亚高度重视、亲自过问,专门作出批示:“要认真传达小洪国务委员的批示,抓好落实。”

    截至1月上旬,青海省8个市州公安机关、41个应成立协会的县级公安机关已全部成立警察协会,提前实现部党委明确的“四级协会体系全覆盖”目标。为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日落实座谈会精神和李宏亚同志批示精神,青海省警察协会及时以明传电报形式向各市州协会传发通知,组织学习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王小洪,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中国警察协会会长许甘露对中警协年度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重温王小洪同志对警察协会工作“五个深耕细作”“五个狠抓”“四个合力”要求,许甘露同志对警察协会“四个创造性开展工作”要求,并就如何贯彻落实座谈会精神、扎实做好2024年全省各级警察协会工作作出部署安排,要求全省各级警察协会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巩固深化全省协会体系建设实现全覆盖目标的成果成效,结合本地实际找准定位、突出主业、加强建设,科学谋划和扎实开展好今年工作。

    下一步,青海省警察协会将从以下方面深耕细作、久久为功,确保协会工作服务主题主线、锚定主责主业、发挥主力主导作用,切实为推动全省公安工作现代化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一是强化政治建会方向。依托各会员单位通过政治学习、政治轮训、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切实把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求贯彻落实到协会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协会建设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全警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固化体系建设成果。认真筹划准备省警察协会在8月份到期换届的选举工作;针对新成立的市州、县区协会兼职工作人员政策法规不掌握、业务知识不熟悉等实际,择机组织举办业务培训班;选择1-2个市州、3-5个县级警察协会开展调研督导活动,推动各级协会不仅在形式上成立起来,更要在工作上动起来、干起来、活起来。三是深化警学理论研究。对标对表厅党委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组织开展省协会第三届警学论坛征文。同时充分利用《公安研究》《青海公安》和与省法学会建立的合作机制及其《青海法学》杂志等平台载体,推介警学理论研究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四是优化权益维护机制。充分调动发挥各级维权中心、律师服务团(队)作用,推进全省公安民警执法权威和合法权益维护、依法履职免责、容错纠错和澄清正名机制建设,为全体民警依法履职尽责提供有力支撑。五是活化协会合作交流。推动省警察协会与各兄弟省市协会、与省内政法单位协会、与各会员单位和本系统内其他群团组织之间的协作、交流和互动,推动形成资源共享、经验共享、成果共享、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六是实化自身全面建设。努力提升自身能力水平,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廉政纪律、财务制度和社团管理规定,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办会办事。加大对下指导力度,在组织领导、机构设置、日常工作、办公条件、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对新成立协会的指导帮助,确保各级警察协会有序运转、形成合力、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