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市警察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胜利召开
5月29日上午,沈阳市警察协会召开了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省厅党委委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袁林;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王会奇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市警察协会第二届理事会领导班子及全体理事为沈阳公安工作和警协工作做出的巨大贡献,新一届市警协领导班子与全体理事要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中警协、省警协的关怀帮助下,在市民政局的有力指导下,继承和发扬第二届理事会优良传统,持续擦亮沈阳警协亮丽品牌,全力支撑沈阳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坚持铸魂增智,持续加强协会政治建设;要坚持守正创新,持续服务党委中心工作;要坚持深耕细作,持续塑造警协特色品牌。
会议强调,当前,沈阳公安工作现代化已经驶入“快车道”,沈阳市警察协会工作也站上了新的历史起点,在今后的工作中,警协全体同志要不负众望、乘势而上,奋力谱写沈阳警协工作新篇章,为沈阳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警察协会要始终保持“警协姓党”的政治本色,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把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要求,落实到协会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要始终站稳“警协为警”的初衷立场,立足沈阳“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定位,瞄准“国际化、现代化、实战化”新型警务品牌,坚持“首位意识、首善标准、首创精神”,扛起时代职责使命,加强警务交流合作,积极回应沈阳公安的发展所需、实战所需、民警所需;要始终严明“警协是警”的纪律作风,要时刻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牢固树立“在会即在警”理念,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安部“六项规定”等各项纪律要求,着力加强自身建设,严格协会日常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以“自身正、自身廉、自身硬”当好标杆、作出表率。
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沈阳市警察协会章程(修订稿)》等文件,选举产生了沈阳市警察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王会奇当选为沈阳市警察协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会议选举市局一级警务专员宁勇为常务副会长,选举刘志海、韩旭、陈国东、李红梅、葛新为副会长,李红梅兼任秘书长。
市警察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刘晓竞;市局党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孙明;市局一级警务专员宁勇;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丰学岩;市警察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田维、副会长兼秘书长尤泽余等领导以及会员代表共146人参加了会议。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李璠到场对会议全程进行监督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