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召开部长办公会议强调

发布时间:2021-12-28 11:11    加入收藏

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12月27日主持召开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审议《公安机关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实施细则(试行)》、《关于依法惩治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违法犯罪的意见(草案)》和《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信访工作的意见》。

会议强调,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对于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和国家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以实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深入落实各项安全保护工作任务,切实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要充分发挥维护网络安全主力军作用,依法履职尽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构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体系,健全完善政策体系和各项工作体系,推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监测预警、侦查打击等工作的落地落实。要有效整合资源力量,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打好安全保护整体仗、合成仗。要紧盯责任落实,压实相关部门和运营者主体责任,共同筑牢安全保护屏障。要突出总体安全,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和供应链安全保障,织紧织密织牢安全防线,全面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能力水平。

会议指出,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及实施细则,是对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守法、带头依法办事的有效规范,是对广大公安民警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的有力保障,也是对人民群众公平正义执法需求的积极回应。公安部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上必须先行一步、做好表率。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实施细则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公安部自身做起、从部领导同志严起、从部机关改起,以坚强的党性、过硬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扎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要严格“三个规定”直报程序,落实违反“三个规定”常态化记录填报、排查整改、问题线索移交督办和如实记录人员保护制度,打造全流程、全要素、系统性的执法管控体系,让如实记录填报人有“动力”,让隐瞒不报者有“压力”。要建立公安执法办案全程跟踪“留痕”制度,强化对办案重点环节的审核监督,推动全面加强和改进公安执法工作。要将“三个规定”贯彻执行情况作为政治督察、警务督察、巡视巡察、执法检查、执纪审查等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通过常态长效的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形成“查处问责一个、教育警醒一片”的震慑效应,同时切实注意防止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确保“三个规定”在公安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会议指出,英雄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宝贵的精神财富,英雄不容亵渎、先烈不容诋毁、历史不容歪曲。依法惩治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违法犯罪活动,对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公安机关和各部门、各警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惩治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要坚持宽严相济,严格规范办案,确保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会议强调,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初心使命,必须做好公安信访工作。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扛起“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把信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用心用情用力,抓严抓实抓细,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要构建完善公安机关党委全面领导,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信访部门组织推动,各基层单位和部门警种齐抓共管的公安信访工作新格局。要完善“信访+督察”机制,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集中督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用好信访监督成果。要正确处理维权和维稳的关系,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坚持预防化解并重,加强初信初访办理、信访积案攻坚化解。要把信访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长效制度机制,加强信访典型案例倒查剖析,切实提升信访工作质效。要加强信访工作基础建设,关心关爱信访干部。

会议原则通过了审议文件,要求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公安部党委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王小洪,在京公安部领导出席会议。部机关局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驻部纪检监察组、国家移民管理局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