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警察协会准确定位完善机制形成独特运行模式

发布时间:2014-05-20 22:16    加入收藏

    四川省泸州市警察协会成立8年多来,在泸州市公安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准确职能定位、健全机构设置、完善运行机制,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协会建设迅速发展,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和泸州市新社会组织委员会、泸州市民政局的高度肯定。泸州市警察协会在工作中结合实际形成了良好的、具有特色的工作运行模式,确保了协会工作切实取得实效。

    一是理论调研工作1+2+3模式。即围绕一个中心,搭建两个平台、培育三个载体。“一个中心”即围绕公安工作不同时期的中心开展调研;“两个平台”即一年两次的市、县、区警协理论研讨会和由泸州发起成立的每年两次的“中国西部城市警察科学论坛”。已分别举办研讨会8次,论坛3次,共出文集8集。“三个载体”即研讨会文集、论坛文集和协会刊物《泸州警察》(双月刊)及其《泸州警察》“电子杂志”(目前已出32期)。

    二是警察文化工作2+X+X模式。即依托两个机构、建立多种组织、开展多种活动。“两个机构”即警察文体部和公安文联,两个机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多种组织”即各种学术性、兴趣性组织;“多种活动”即一年一度的公安春晚、各类联欢或专题演出、各类展出、评比活动等。目前,泸州市警察协会正在探索“警+N”公安文化发展模式。

    三是警察维权工作1+1+3模式。即建立一个机制、筹集一笔资金、建立三个通道。“一个机制”即警察权益维护机制。凡民警因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书面或口头向协会投诉,由协会进行初查,并配合泸州市公安局维权机构协调相关部门和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一笔资金”即依靠社会筹集一笔民警风险救助金,以帮助解决因公牺牲、伤残和特困民警及其家属的生活困难问题。目前,共筹集救助金400余万元。“三个通道”即民警及其子女就医、就业、就学通道。由协会协调相关医院、学校和劳动就业部门为其提供方便和帮助。

    四是公共关系工作1+X+X模式。即围绕一个目标、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多种活动。“一个目标”即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和外部关系;“多种渠道”即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努力拓展公共关系。目前已与全国20多个城市警察协会进行了互访,学习考察了香港员佐级警察协会,与大连市警察协会建立了“友好协会”关系,并保持着密切往来。同时,通过聘请特邀协会顾问、理事、名誉理事的方式,努力争取相关领导、部门及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2008年举办的“泸州老窖杯泸州优秀警察评选活动”和2012年举办的“泸州老窖杯泸州优秀派出所评选活动”,成为了泸州市公安工作和协会工作的亮点。 

                                        (摘自四川省泸州市警察协会专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