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警察协会常务理事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4-02-01 14:14    加入收藏

    1月23日下午,内蒙古警察协会常务理事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王小洪同志、许甘露会长对警察协会作出的工作批示、工作要求,审议内蒙古警察协会相关制度规定和2024年工作要点,审议增选副会长、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协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内蒙古警察协会会长刘宏同志主持会议并讲话。内蒙古警察协会常务理事会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警察协会是公安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警察学术研究的重要阵地,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及合法权益的重要组织、促进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和公益事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在推进全区公安事业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按照王小洪同志对警察协会工作“五个深耕细作”、“五个狠抓”“四个合力”要求和公安厅党委部署安排,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搭建警学论坛、在团结各方力量、凝聚各方共识,深化学术交流,拓展公共关系、维护执法权益等方面出实招下实功见实效。

    会议强调,要主动谋划,推动协会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细化警察协会2024年工作要点和警察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与兄弟省市区协会的沟通交流,借鉴各地好的经验做法,为全区各地开展好警察协会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要加大对全区各地警察协会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主动与相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合作,围绕民警衣食住行等开展各类爱警暖警活动,真正把警察协会打造成“警察之家”。

    会议要求,要履职尽责,提高协会自身建设能力水平。警察协会兼具人民警察和社会组织的双重属性,必须牢牢把握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警治警方针,聚焦“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要求,大力推进协会自身建设。要严格依照《章程》规定原则和程序办事,认真履行权利和义务,不断提升协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要坚持原则,不强行摊派、不许诺利益、不利益交换,严防在与社会企事业单位进行对接时产生各类负面效应,严防相关企业、社会人员打着协会旗号谋私利、乱作为。要在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履职尽责、团结奋进、为实现内蒙古警察协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