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警学论坛:建构我国防恐慑止力量体系研究 张渊

发布时间:2018-04-04 15:43    加入收藏

建构我国防恐慑止力量体系研究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张渊

 

 

内容摘要针对当前部分涉疆偷渡人员欲出境赴叙参加“圣战”暨暴恐事件隐患在全国各地频现的实际,本文试运用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Pierre Bourdiel1)的“场域”理论为切入点,透析促使涉疆暴恐事件隐患生发的各主要因素间关系及相互作用,从宏观视角出发,对建构我国防恐慑止力量体系之风险预判力、系统打击力、经济牵引力、意识渗透力、文化凝聚力、权威影响力、情感融合力、聚居嵌化力进行建设性阐述,以此探索从本源上瓦解、消食涉疆暴恐事件“毒苗”生长“土壤”、“环境”之策,为国家实现“一路一带”重大战略构想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关键词“暴恐威胁”场域   维稳反思   防恐慑止力

标本兼治

 

当前,随着ISIS等国际极端组织活动的愈演愈烈,国内涉恐分子也呈现出蠢蠢欲动的迹象,其活动范围明显呈现出疆内“小集中”、全国“大分散”的趋向。从国外看,2015年7月5日,土耳其首都伊斯坦布尔市发生打砸华人餐饮事件;7月9日,在泰国警方协助我国引渡回109名新疆籍偷渡出境欲参加“圣战”人员后,土耳其首都伊斯坦布尔又发生了“东突”支持者打砸泰国大使馆事件。从国内看,6月17日,一名新疆籍涉恐人员在西安火车站持砖暴力冲砸正在购票的旅客被警方击毙;7月13日,3名新疆籍涉恐人员在辽宁沈阳沈河区一出租屋持刀拒捕被警方击毙;7月25日,2名新疆籍涉恐人员在浙江温州鹿城区水心街一出租屋与警方发生枪战并投掷爆炸物被击毙;7月27日,浙江衢州市警方在该市柯城区花园街两处涉疆人员居住的出租屋内查出管制刀具等违禁品。虽然上述涉恐事件苗头均被及时发现并消除,但新疆籍涉恐人员在内地频现并图谋破坏的“暗流”已成趋势。然而涉恐人员“打而不绝、抓而不尽”的事实又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当前反恐工作中存在的悖境。对此,笔者拟以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创立的“场域”理论为切入点,分析涉疆暴恐事件隐患向内地蔓延的深层次原因,并对新形势下我国建构防恐慑止力量体系设想进行建设性探析。

一、“场域”理论对防恐慑止理论研究的借鉴价值

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指出:“根据场域概念进行思考就是从关系的角度进行思考。”在其社会学理论著作《实践与反思》中“场域”被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一个网络(network),或一个构型(configuration)。”[1]从本质上看,布氏提出的“场域”并不是某种单纯意义上的物理空间场所,而是一种多维空间“场所”,它既是现实的、又是历史的,既是静止的、又是变化的,既是有形的、又是无形的,是一个各种“力”相互较量的场所。这种“场域”是由其附着于某种资本或权力形式的不同位置间彼此的客观历史关系所构成,每个场域群体均有其特有的价值观及调控原则,这些原则界定了一个社会构建的特定空间。“场域”空间中的各位行为主体会根据他们在空间里所处位置通过“力”的博弈进行运作,以求得改变或维持其既有空间方位。笔者认为,布氏的“场域”理论简言之即是将人类社会的各种复杂关系进行分“域”切割,并以特定的主客体关系为中心划定其特有的社会关系暨文化心理空间,以此通过对特定场域内不同“力”的相互作用进行分析,求得对场域内各种复杂关系进行准确把握。据此,应用上述理论能够有效将社会防恐领域中各种因素有效剥离并放在一个特定“场域”中进行观照,可以此厘清不同因素对“暴恐威胁力”场域主体的影响作用,为提出通过构建我国防恐慑止力量体系以消除暴恐事件隐患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二、对“暴恐威胁”场域中诸因素作用力分析

近年来涉疆暴恐案件频发及暴恐隐患在内地省市出现并不是一个个孤立的现象,而是在多种因素相互作用下生成的。对此,笔者试将诸多因素均纳入“暴恐威胁”场域中予以分析:在这个场域中,行为主体是“疆独”势力,其行为针对的客体是国家政权安全及人民群众的生命权、财产权,其实施暴恐活动的手段有打砸、砍杀、枪击、爆炸、驾车辗压等,主要行动方式有迁徙式“圣战”、团伙式袭击、“独狼式”攻击等,其追求的效果是“不仅要更多人死,而且要更多人看”[2],通过实施暴恐行为制造影响,造成社会恐慌与民族隔阂、混淆视听并赢得国际敌对势力支持,以期实现“疆独”妄想。按照布尔迪厄的社会学观点,场域中的行为主体通常有三种资本,即:文化资本、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布尔迪厄指出:“一种资本总是在既定的具体场域灵验有效,既是斗争的武器、又是争夺的关键,使它的所有者能够在所考察的场域中对他人施加权力,运用影响,从而被视为实实在在的力量,而不是无关轻重的东西”[3];同理,在“暴恐威胁”场域中,笔者拟结合暴恐活动产生的特点将布尔迪厄的社会学资本变通为:意识资本、经济资本与人员资本。意识资本主要指宗教极端思想与“双泛”理论;经济资本主要为通过个人变卖家产、宗教募捐、合法经商、非法交易、国际恐怖融资等形式获得的资金;人员资本主要指有政治企图的幕后指挥者与有宗教极端思想的暴恐行为实施者。对此,笔者试将我国面临的“暴恐威胁”场域中相关因素用下图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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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 “暴恐威胁”场域及其关联影响因素

在上示“暴恐威胁”场域结构图中,中间的“五环”大圈表示不断预谋实施暴恐活动的主要力量,其中的“意识”即指导支配涉恐人员行动的思想因素,具体可以分为:极端宗教思想、“双泛”思想、复仇思想等;“首脑”即在场域中处于领导地位的组织者,如:热比娅、艾山买合苏木等;“组织”即实施涉恐行为的“文煸武扰”集团,如:世维会、东伊运、乌伊运等;“骨干”即指具体实施或预谋实施暴恐犯罪的人员,如:“10.28”、“3.14”事件中的暴恐分子;“目标”即指实施暴恐行为的特定群体、单位与地域等,如:2014年“3.01”及“4.30”事件中遭袭的火车站旅客、2013年“6.26”及“11.16”事件中遭袭的基层派出所、2013年“10.28”事件中的天安门金水桥等。以上五方面均为“暴恐威胁”场域内驱因素,而“五环”之外的四个圈是指影响“暴恐威胁”场域主体活动走向的外因,其中有历史因素,有地缘因素,也有做大的极端组织目标激励暨国外反动势力支持等因素。在此,笔者拟对影响“暴恐威胁”场域中行为主体发展趋向的各因素作用力作一浅析。

(一)历史因素对“暴恐威胁”场域主体的牵引力

管子有言:“疑今者察之古,不知来者视之往”,现今发生的任何一件事在某种程度上都与历史承袭进程中的某个因素有关。可以说,当前涉疆暴恐事件这个“怪胎”身上联结着建国后疆内历次分裂事件带血的“脐带”;故此,要准确透析“暴恐威胁”场域的主体“疆独”势力之发展走向,就必须对建国后新疆历次主要的分裂、暴恐事件脉络予以把握,以此更好地观照全局,找出根治涉疆暴恐事件痼疾、斩“源”断“流”的有效方略。在此,笔者拟对建国后涉疆六个时期的主要分裂、暴恐事件梳理、分析如下:

1、50年代的涉疆分裂事件。“疆独”势力以武装暴乱为主要形式,目标是搞垮新生政权,主要分裂事件有两起:一是50年代初发生在北疆的以哈萨克族部落头目乌斯曼、贾尼木汗为首的反革命武装叛乱事件,地域涉及今新疆北疆昌吉州的呼图壁、玛纳斯、阜康、奇台、吉木萨尔、木垒县,哈密地区的巴里坤、伊吾县及乌鲁木齐市南山等地区,叛乱一直沿续到1958年。二是南疆莎车县荒地教经堂“依禅派”头目阿尤甫阿吉披着宗教外衣、利用依掸教派活动策划教徒发动反革命暴乱,妄图建立“东突厥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事件。

2、60年代的涉疆分裂事件。“疆独”势力以煽动边民外逃为主要形式。在中苏关系紧张时期,随着苏联相关部门对疆内人员的煽动策反,个别自治区党政军机关工作人员、知识分子及分裂思想严重的宗教人士暗地勾连密谋,妄图建立以分裂国家为目的的政党;在上述人员配合下,原苏联“克格勃”特务策动了1962年北疆伊犁、塔城“5·29伊塔事件”,致使7万边民外逃苏联;1968—1970年,自治区系统内部发生了“东土耳其斯坦人民革命党反革命集团”事件;1969年8月,南疆喀什、麦盖提发生了以阿洪诺夫为首的反革命武装暴乱、外逃事件。

3、70年代新疆的整体形势。此间,因中美关系逐渐改善,美国对中国的战略思想由“遏制”向“接触—遏制—接触”转变,而原苏联其时正忙于与美国争夺世界霸权而无力他顾;同时,我政府为保卫新生人民政权、警惕国外、国内敌对势力破坏,对民族分裂活动实行了严厉打击、毫不手软的政策,70年代涉疆民族分裂活动相对沉寂、未发生大的分裂事件。

4、80年代的涉疆分裂事件。随着改革开放出国朝觐人员增加带来的思潮,加之落实民族政策中出现的偏颇,新疆相继发生了1980年阿克苏“4·9”事件;1981年叶城“1·13”闹事骚乱事件、1981年伽师县“5·27”反革命武装暴乱事件、1981年喀什“10·30”事件;1985年乌鲁木齐“12·12”事件;1988年乌鲁木齐“6·15”事件;1989年乌鲁木齐“5·19”事件。期间,民族分裂分子阿不力克木·买合苏木从监狱刑满释放后被给予“平反”待遇,并让其担任叶城县政协副主席,在其政治身份庇护下,由其通过讲经等方式培养的“800弟子”成为了日后“疆独”势力中的骨干。

5、90年代的涉疆分裂事件。90年代随着国家进一步开放、国际一体化的加剧,国际上出现的民族独立、极端宗教势力抬头的趋势对疆内民族分裂组织产生了影响,使之具有宗旨化、组织化、集团化的趋向。主要分裂事件有五起,分别是:1990年4月5日发生在阿克陶县巴仁乡的反革命武装暴乱事件;1991年沙雅县50万元抢劫案;1992年乌鲁木齐市“2·5”公交车爆炸案;1995年和田市“7·7”严重打砸抢事件;1995年伊宁市“8·14”非法游行事件。期间,“三股势力”还实施了多起所谓的“断桥行动”,暗杀了新疆多名爱国宗教人士。

6、2000年后的涉疆暴恐事件。随着美国“9.11”事件的发生,使“反恐”成为国际关系的主题。2005年前,由于美国将“东伊运”确定为恐怖组织,使疆内“三股势力”相对进入了蛰伏期;但2005年之后,美国改变了对“东伊运”的态度,“三股势力”又重新抬头,相继制造了2008年袭击喀什边防武警的“8.14”事件和2009年乌鲁木齐市的“7.5”事件。期间,境外还发生了“疆独”分子在吉尔吉斯首都比什凯克枪杀中国驻吉使馆工作人员事件及设伏袭击比什凯克—喀什返疆班车旅客事件。

7、2010年至今的涉疆暴恐事件。2011年7月18日,新疆和田市发生暴恐分子袭击纳尔巴格街派出所事件;2012年2月28日,新疆叶城县发生暴恐分子在幸福路步行街农贸市场内砍杀平民事件;2013年,新疆相继发生巴楚县“4.28”、鄯善“6.26”暴恐袭击事件,同年10月28日,又发生了暴恐分子驾车冲撞天安门前金水桥行人事件;2014年3月1日,发生了暴恐分子砍杀昆明火车站旅客事件,之后,又相继发生了“4.30”乌鲁木齐市火车南站暴恐袭击案、“5·22”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文化宫早市爆炸案、“7.28”莎车县严重暴力恐怖袭击案件。2015年上半年,警方挫败了多起涉恐分子预谋实施的破坏活动。

通过上述梳理可见,“疆独”分子50年代以武装暴乱为主,60年代之后以制造政治动乱为主要形式,进入80、90年代,政治动乱与武装暴乱交替在疆内出现,并呈现出爆炸、暗杀交相频发趋势[4]2000年后,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及各种通讯途径的增多,“疆独”分子与国际上的极端组织联系日益紧密,并在其指使策划下实施了频繁的暴恐活动,呈现出“凶器冷热结合、组织内外交纵、人员内潜处逃、踪迹全国扩散”的趋势,同时出现了“伊吉拉特”团伙不断赴西北、西南边境偷渡欲“入股”国外极端组织学习经验,并“回流”国内实施暴恐活动的趋势。建国后历年来发生的分裂、暴乱事件历史积淀,为今天的“疆独”分子提供了“斗争”的方法与手段参照,对其今日实施暴恐活动具有较强的牵引力。

(二)中亚、西亚、南亚等地缘因素对“暴恐威胁”场域主体的渗透力

目前,在环新疆周边的中亚、西亚、南亚一带频繁活动的各种极端组织有50多个,上述组织活跃地带在我国新疆外围共同形成了一条由中亚的“乌伊运”、“伊扎布特”到西亚的“东突解放组织”至南亚的“东伊运“、塔利班、“基地”组织缀点的“恐怖弧形”地带,特别是与新疆地缘最接近的中亚各国在经历了2005年由美国操作的“颜色革命”之后,政府领导更换频繁,对国内各省统治力减弱,导致民间反对派、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离势力相继衍生与活动,对疆内“三股势力”分子产生了“示范”作用;而境外“三股势力”分子则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提供基金等支持怂恿下,积极寻求与盘踞在阿富汗、车臣等地区的“基地”、塔利班极端组织媾合,欲派员参加实战、积累经验后伺机潜入境内实施分裂破坏活动。现试将上述地缘因素的影响渗透力浅析如下:

一是中亚地缘因素的影响。据统计,维吾尔族在新疆跨国民族中人口最多,占全疆人口总数的45.94%[5]。目前,在中亚的维吾尔族人口有近40万,其中70%以上居住在哈萨克斯坦,另外有30%散居在中亚的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与塔吉克斯坦4国,其中大部分人安居乐业、遵守各国法律;但有一部分人特别是苏联解体后成长起来的年轻人,有着较深厚的极端民族主义和极端宗教思想,成为境外“三股势力”借以发展壮大的“人员资本”,在哈国的“维吾尔人民党”即是其中的典型[6];而中亚其它的“乌兹别克斯坦伊斯兰解放运动”、“东突厥斯坦民族革命统一阵线”、“雅那—阿亚特”等极端组织,常以民族宗教矛盾和民族自决等为借口,通过互联网利用微博、语音聊天室、QQ、Skype及各类移动存储介质传播暴恐音视频,散布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与疆内“三股势力”分子相互呼应,企图遥控指挥其实施分裂国家的暴力恐怖活动。

二是西亚地缘因素的影响。据统计,居住在西亚土耳其的维族华侨共有4.5万人,其中居住在开赛利城的有3万人、居住在伊斯坦布尔的有1.5万人[7],上述维族华侨中,大部分是解放后以朝觐、探亲等身份出国的定居者,他们大都是安居乐业的穆斯林群众;但也有小部分人是通过两种途径到土耳其的:一是本世纪30年代新疆喀什“东土耳其斯坦共和国”解体后由新疆经沙特、巴基斯坦、阿富汗等国辗转到达土耳其的定居者,现主要聚居在开赛利城;二是1962年“伊塔事件”中的离疆出走者,大部分人集中住在伊斯坦布尔市,其中一些人接受了老牌“疆独”分子穆罕默德·伊敏和艾沙宣扬的泛突厥思想,在土耳其成立了近20个“疆独”组织,主要有:“东突基金会”、“东突移民协会”、“东突互助协会”、“东突教育与互助协会”、“东突青年协会”、“东突妇女联合会”及“东突文化与团结协会”等。目前,土耳其国内同情和支持“东突”组织的社会势力主要包括三类:一是某些政治宗教势力;二是作为支持和参与“东突”反华分裂活动的传统社会力量“泛突厥主义”势力;三是某些民间组织[8]。近年来,盘踞在土耳其内的“疆独”势力与疆内“三股势力”遥相呼应,形成内外策应之势,通过运用“基金会”等形式吸引疆内维族大学生赴土留学、为偷渡出境实施“圣战”人员提供签证庇护、与新疆赴土经商商人接触等机会,不遗余力地鼓吹“双泛”思想,着力打造为“东突”培养“精神领袖”及骨干分子的“大本营”,对国内“疆独”势力的影响甚大。

三是南亚地缘因素的影响。目前,盘踞在南亚巴基斯坦北部的“东伊运”组织对疆内“三股势力”分子影响很大。“东伊运”全名为“东突伊斯兰运动” 组织,该组织原头目艾山·买合苏木为中国新疆疏勒县人,曾因从事分裂活动被劳动教养3年,释放后即赴阿富汗活动。他曾倡导针对中国新疆发动伊斯兰“圣战”,从而达到在新疆实现“东突伊斯兰国际主义”之目的。该组织约有1000余名成员曾在阿富汗“塔利班”接受过培训,虽然艾山·买合苏木在2003年美、巴、阿三国联合反恐清剿行动中毙命、其组织遭到重创,但其残余势力对新疆影响和破坏力仍不可小视[9]。近年来,在“武”的方面,境外“东伊运”骨干发展的境内团伙成员先后制造了“10.28”驾车冲撞天安门金水桥、“7.28”莎车县严重暴恐袭击、“4.30”乌鲁木齐火车南站爆炸袭击等事件;在“文”的方面,“东伊运”在境外制作、传播暴恐音视频的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据统计,2010年“东伊运”制作了暴恐音视频8部,2011年制作了13部,2012年制作了32部,2013年制作了109部,截至2014年6月又制作了72部[10]。通过被抓获的昆明“3·01”、乌鲁木齐“5·22”等暴恐事件策划犯罪分子供述可知,凡实施暴恐行动人员几乎无一例外在行事前均观看、收听过“东伊运”宣扬暴力恐怖的音视频。艾山·买合苏木毙亡后,“东伊运”的新头目曼苏尔对我境内所采用的“视频渗透、暴恐袭击”新手段,无疑会对境内“三股势力”分子起到较强的教唆、示范作用,消极影响力极大。

(三)中东极端组织勃兴因素对“暴恐威胁”场域主体的影响力

2011年中东变局发生以来,“伊斯兰国”、“基地组织”阿拉伯半岛分支、伊斯兰马格里布分支等新老恐怖主义势力活动十分猖獗。2014年6月29日,全球规模最大的恐怖组织“伊斯兰国”在叙利亚拉卡市宣布“建国”后迅速东进伊拉克,先后攻克摩苏尔、提克里特、费卢杰等重镇,控制了尼尼微、萨拉赫丁等省的大部分地区,并一度进逼首都巴克达[11]。截至2014年9月中旬,伊拉克境内有180万人流离失所,25000名平民伤亡,叙利亚境内为躲避“伊斯兰国”而外逃的难民高达20万。目前,“伊斯兰国”已控制了大约26万平方公里土地、近400万人口,并拥有数万名武装人员[12],呈现出组织国家化、教法严密化、目标明确化、经济自主化、成员国际化、武装精良化、手段强硬化、招募网络化等特点。“伊斯兰国”首脑巴格达迪自封为“哈里发”,在讲话中多次提到中国,指责中国政府在新疆的政策,并要求中国穆斯林向其效忠;同时在该组织公布的地图上,把中亚部分地区和中国新疆纳入其所建立的“伊拉克和沙姆伊斯兰国”未来“疆域”之中。笔者认为,“伊斯兰国”在中东的勃兴对我国“暴恐威胁”场域主体的影响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吸引“疆独”分子赴叙参战。据外媒报道,2014年9月3日,伊拉克国防部公布了伊政府军俘获一名中国籍ISIS作战人员;而伊朗Press TV在2014年8月播放的《深入“伊斯兰国”恐怖训练营》纪录片中,展示了新疆“三股势力”武装人员集体效忠ISIS、伏击叙利亚和伊拉克政府军、接受各种武器训练、发动自杀式袭击前相互拥抱告别等场景。近期,从我国警方对由泰国遣返回的涉疆偷渡分子提审情况看,其中已有人在“伊斯兰国”极端组织中参战并欲返回国内实施暴恐破坏活动;联系近年我国西南边境频发的涉疆“伊吉拉特”团伙偷渡案件等情况,可以看出这个中东的伊斯兰极端组织已经对我国新疆个别持激进思想的维族穆斯林产生了影响,促使他们通过“伊吉拉特”形式越境赴伊参加“圣战”,并图谋再次“回流”国内实施暴恐犯罪活动。目前,不排除个别涉恐人员仍企图继续偷渡出境,直接赴叙利亚和伊拉克加入ISIS武装或到东南亚参加ISIS在当地分支组织的可能。

二是为“疆独”势力提供了策略参照体系。笔者认为,中东地区极端组织“伊斯兰国”的崛起并非偶然,而是其长期经营与精心谋划的结果,其资源动员与策略选择方面的方法和手段较之以往的极端组织有很大的不同,比如该组织能够熟练运用社交网络直接为其军事目标和资源获取服务,主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树立“伊斯兰国”值得信赖的信念。“伊斯兰国”每次在叙利亚占领村庄后,都会利用社交网络宣传和鼓吹其胜利,以展现“伊斯兰国”的强大力量。二是积极利用网络招募成员。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占领摩苏尔之后,“伊斯兰国”通过社交媒介发布了大量视频、声明,大力宣扬“伊斯兰国”建立哈里发国家的目标,不少人在其煽动下加入了“伊斯兰国”。三是善于塑造自我形象。该组织既能利用网络技术获取推荐用户的电子邮箱向他们发送宣传资料,同时也善于利用温情攻势,在社交平台上频频发布“圣战”士兵与小动物的合影,以消除潜在支持者的抗拒感[13]“伊斯兰国”的上述做法,势必会对国内“暴恐威胁”场域主体的策略运用与行为手段提供了一定的参照系,由此可能嬗变出新的涉恐行为方式。

三是对“疆独”势力具有一定“激励”效应。2014年6月2日,极端组织“伊斯兰国”首脑巴格达迪自称为哈里发,并于2014年7月5日在摩苏尔的大清真寺发表了其作为“哈里发”了第一次演说,他表示其本人是遵循了伊斯兰教法学家的要求而接受“哈里发”这一头衔的,号召全世界的穆斯林应共同听从他的领导[14];同年6月中旬,“伊斯兰国”通过网络发布了名为“There is No Life Without Jihad”(没有伊斯兰圣战就没有生活可言)的最新宣传视频,视频中,多名ISIS成员用英语发表演讲,呼吁世界各地穆斯林放弃现有生活,共同加入对伊拉克和叙利亚的圣战。据消息称,截至2015年1月底,中亚五国赴叙利亚投奔“伊斯兰国”的公民已有1400余名[15],而据伊拉克库尔德自治区安全机构、叙利亚空军情报局和黎巴嫩国防军的高级军官向中国《环球时报》记者透露:有来自中国的宗教极端分子被陆续编入“伊斯兰国”麾下的“东突营”,该营最初约有作战人员300余名,但其中的1/3人员在驻守科马尼城东据点时被库尔德女子突击队偷袭歼灭,大部分人员也因在基尔克城西南部地区作战时遭到美国军机轰炸而损失惨重;目前,“东突营”减员已超过80%[16]。虽然“伊斯兰国”的“东突营”人员战绩不佳,但也不妨碍他们被境内的“疆独”分子视作“圣战英雄”,极有可能“激励”更多的涉恐人员坚定进行“伊吉拉特”的决心,对“暴恐威胁”场域主体的活动走向产生较大影响。

三、当前反恐维稳工作成效与亟待反思之处

通过分析诸因素对“暴恐威胁”场域主体的影响,不难看出,近年来国内暴恐事件频发且出现了新的趋向并不是一种偶然现象。从纵向上看,这些事件是建国后新疆诸多分裂、暴乱事件的一种延展与迭进,具有一定的历史承继性;从横向上看,这些事件的产生与世界上伊斯兰极端组织在多国的蔓延有一定关系。近年来针对频发的暴恐事件,全国普遍开展了“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消除了一大批暴恐隐患,打掉了不少暴恐团伙。2015年上半年以来进入了一个相对平稳时期,然而正如古人语:“常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风波”。从被泰国警方遣返回国的109名涉疆偷渡人员经历看,其中已有人赴叙参加了ISIS并进行了所谓的“圣战”,其返回国内的目的是实施暴恐破坏活动;近期,出现在辽宁沈阳、浙江温州的事件可以说明了平静之下仍有“暗流”在涌动。笔者认为,目前对涉恐隐患实施“主动防御、露头就打”的方略是正确的,但似乎“硬手段”尚不能彻底遏制住涉恐事件隐患的出现,出无法从根本上消食其产生的“土壤”,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涉恐人员“打”而不“绝”。从近几年情况看,虽然警方打掉了不少暴恐团伙、消除了很多潜在隐患,但事实是仍有涉恐人员频现,并不断企图从我国西南边境偷渡出境进行“伊吉拉特”。据云南省公安厅通报,2014年初至2015年6月,云南警方共破获组织、运送、偷越国(边)境案件132起,抓获组织策划人员35名,“黑车“司机161名,“蛇头”73名,偷渡人员553名,解救被裹挟未成年人217名,击毙暴恐分子4名[17]。从2014年发生在广西边境的“4·18”与“8·30”事件看,“伊吉拉特”团伙成员偷渡不成就地“圣战”意志非常坚决,其所携家眷等相关人员事后态度也很平静、甚至表示欣慰,无丝毫悔意,由此可以看出涉恐人员对继续从事类似活动大有“前仆后继”之势;在继“10·28”、“3·01”事件后,涉恐人员又相继出现在广东、西安、沈阳、浙江等地图谋袭击旅客或袭警事件表明:单纯运用打击手段对涉恐人员只能是“零敲牛皮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打击策略,无法从整体上全面遏制涉恐人员向全国蔓延的“碎片化”扩散趋势,随着监狱中“危安犯”的刑满释放与当前涉恐人员的被捕入狱,从总体上看,涉恐人员底数并未从根本上减少,存在一种“打而不绝”的现象。

二是危安分子“消”而不“化”。虽然严厉打击暴恐犯罪的态势,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暴恐分子的犯罪行为,打击成效明显,但一些被关押的危安犯并未在思想上彻底转化,反而还存在一定的复仇思想。从新疆部分地区监狱关押危安犯的动态看,这些人中有通过私传纸条等手段相互切磋极端宗教思想的行为,也有教唆狱友出狱后“干大事”等现象。其中,一部分来自偏远农村、文化层次较低的危安犯入狱后往往不认罪,坚持认为政府对其进行了错判或重判,对他们判定罪行应遵循伊斯兰教法;另一部分文化层次较高的危安犯为了抗拒监管,被捕后往往立即认罪坦白、入狱后表现较好,其目的是为了争取缓刑以保存“实力”、企图尽早出狱后继续犯罪。目前,当年因参加新疆“巴仁乡”暴乱、伊犁“2·5”骚乱的危安犯已陆续刑满释放、返回家乡,而其家乡部分群众看到事件发生后当地滞后的经济状况因得到政府重视而有了改观,错误地认为正是这些人当年出头,才使得生活条件变好了,因而比较尊重他们,如果这些刑满释放人员在思想上转化不彻底、找不到正常职业、没有经济收入,就极有可能再次成为涉恐人员对社会造成影响。

三是群众关系“亲”而不“近”。可以说,新疆各族人民群众从心底是排斥暴恐活动、向往幸福生活的,2014年墨玉县3万多群众配合武警、公安全力围捕暴恐分子就是一个明证。但在当前反恐维稳工作中,笔者发现部分少数民族群体对停车检查、设卡查验、身份识别等维稳基础工作表现出一定的反感,特别是一些维稳人员言辞态度欠缺考虑,使得个别穆斯林群众敏感地认为新疆乃至全国的维稳力量是针对他们的检查,是对其族别身份与宗教信仰的歧视,易产生较为矛盾的心理;同时,内地个别地区出台了敦促其所辖区域内新疆籍人员限期返疆的政策,更容易对在内地生活的新疆籍穆斯林群众产生一种不良心理暗示,加之个别别有用心的网络媒体借题炒作发挥、煽动民族情绪,会在一定程度上动摇民族间互相依赖的基础、造成了彼此的心理隔阂,具体表现是虽然各族群众间日常交往比较和谐、亲近,但在相互间的感情融通交流上很难走入对方内心深处,大多数人处于一种“亲”而不“近”的状态。

四是社会环境“安”而不“稳”。2014年“3·01”事件发生后,虽然在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行动的震慑下,至今尚未再次发生类似严重程度事件,但“3·01”事件的恐怖行径已在社会群众心中罩上了难以抹去的“阴影”,致使社会生活中稍有疑似信息即可引发群众大规模恐慌情绪。如:2014年3月5日,广州地铁5号线因两少年玩弄一瓶喷雾剂而被人怀疑发生了暴恐袭击而引发人群奔逃踩踏;3月14日,成都春熙路“潮流广场”商场因有人传播“砍人”谣言而引发正在商场内购物的顾客争相奔逃;3月15日,广州市沙河大街某服装城保安在抓捕小偷过程中、因小偷大喊:“有人砍人了!”而引发人群慌乱奔逃;5月11日,武汉市南京路夜市因两名男子肢体碰撞引发冲突被怀疑发生了暴恐袭击而引起夜市人群的四散奔逃;6月7日,广州地铁3号线梅花园开往体育西路方向列车到达梅花园站时,一名乘客因病突然晕倒被传为“砍倒人了”,致使大量乘客争相外涌而引发踩踏;2015年5月20日,深圳市蛇口线换乘环中线的黄贝岭站,一名女乘客因低血糖晕倒被传为出现暴恐分子袭击而引发乘客四散奔逃踩踏。通过上述事例可以看出,当前平静的社会秩序极有可能因为一度出现涉恐活动传言而变得混乱、造成恐慌情绪在社会上的蔓延传播。

五是维稳力量“张”而难“弛”。近年来,“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持续开展,有力地打击了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消除了大量涉恐隐患。但随着重大安保活动与敏感节点的增多,新疆等地警力往往长期处于一种高度紧张、连续执勤的状态。维稳人员即便是轮休期间有所休整,但心理与精神上的备战之“弦”却难以放松;从另一角度看,街头较多的见警率在增强群众心理安全感的同时,也会在无形之中使人产生一种压力。总之,政府在反恐维稳方面投入了比较大的财力、物力与人力,公安机关维稳人员始终保持着一种“张”而难“弛”的紧张状态。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当前我们采取的反恐维稳手段主要以发现并消除涉恐隐患、严厉打击暴恐事件、保障重要节点活动安保为主,在持续的严打高压态势下,暴恐事件明显减少、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上升,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上文所述问题。对此,笔者认为:在“根治”涉疆暴恐犯罪这个“痼疾”的过程中,应尽可能弱化“暴恐威胁”场域中各种因素对其主体的影响,构建出一种全社会共同防恐的慑止力量体系,以积极因素的“感召力”逐渐消解掉消极因素的“影响力”。在严打暴恐犯罪同时,应通过有效减少潜在涉恐人员底数、增进民族团结、消除社会恐慌等措施,进而达到一种治“标”更治“本”的效果。

四、建构我国社会防恐慑止力量体系初探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工作机制,高度警惕和坚决防范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确保国家安全[18]”。笔者认为,建构我国社会防恐慑止力量体系,及时有效防范与遏制“三股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切实减少潜在涉恐人员底数,逐步压缩直至消解“暴恐威胁”场域存在的空间,才有可能纾解当前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的涉恐人员“打不完”、偷渡分子“抓不尽”、维稳力量“弦崩紧”、重重设卡“遭诟病”等现象,从根本上对治好与消解掉“暴恐活动”这块不断侵蚀我国社会肌体健康的“恶癣”。

目前,我国学界对打击暴恐犯罪活动比较统一的提法是“反恐”,而笔者认为,“反恐”一词在内涵上更凸显了一种即时打击的意蕴,从时间上看体现出的是一种“短、频、快”频度,从行动上看体现出的是一种“精、准、狠”程度,从效果上看体现出的是一种对安定、有序社会面治安秩序的维护,其中更多地体现出的是一种硬性强制力打击效应。反恐与严打行动可以在短时间内肃清社会上存在的涉恐隐患与苗头,但却无法从根本上保证涉恐人员潜在底数的减少、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消遁与民族聚居群体结构的改变。按照“结构决定功能”的观点,不从根本上改变“暴恐威胁”场域主体意识心理结构与物质环境结构,就无法从本质上消除其不断产生出的“暴恐威胁”功能。故此,笔者认为面对我国社会领域中“暴恐威胁”场域主体,仅仅靠反恐严打与阶段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两种“作用力”是不够的,还需要更多的相关的“作用力”对其施加影响,进而排斥、缩小、消解消极因素,强化、扩大、增强积极因素,从根本上挤压与消释“暴恐威胁”场域的存在空间,以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这即是建构我国社会防恐慑止力量体系之目的。

建构系统强大的社会防恐慑止力量体系,有必要考虑在国家安全委员会框架内设立全国防恐办公室。组织构成应含有公安、安全、文化、教育、宣传、外交、统战、体委、民委、兵团系统干部,下设西北、东北、西南、东南与中原地区防恐工作处,从宏观战略角度统筹好全国的防恐与涉恐地区综合治理工作,改变目前严打暴力恐怖犯罪仅靠公安系统“单”打“一”的局面,做到国家各部委齐心合力、通力配合,以期达到综合施治、标本兼治之效果。笔者对本文中“防恐慑止力量体系”所下的定义指: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在打击暴恐犯罪同时,通过改变涉恐人员生活环境暨思想意识形态结构,逐步预防、反制、转化、消融涉恐主体这一特定群体,在社会整体态势上形成遏制极端势力发展、震慑暨消除涉恐人员施暴意图的诸因素共同发挥作用的力量体系。该力量体系应由压缩“暴恐威胁”场域空间的社会风险预判力、系统打击力、经济牵引力、意识渗透力、文化抵御力、权威影响力、情感融合力、聚居嵌化力八方面构成并发挥作用。现分述如下:

一是提高社会防恐的风险预判力。众所周知,暴恐袭击往往是在不确定的时间与地点发生的,但在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面对繁杂情报线索的综合研判往往需要花费较长时间,而当有价值的情报从大量材料中被剥离出来时,涉恐人员的行动有可能业已结束或者变更。对此,笔者认为亲临实地动态的“防恐预判”往往要比坐在电脑前静态的“反恐研判”更具价值。当前公安系统编制中有刑警、交警、治安警察、经侦警察、警务督察等多个警种,但却缺少专业的社会风险评估警察,虽然公安及国家安全部门中通常会在社会面上布设相关人员搜集情况,但可以说通过这一群体真正获得“内幕性、深层次、预警性”的高质量线索并不很多。笔者认为,在与“暴恐威胁”场域主体博弈的过程中,公安系统中应增设防恐处(科),内编社会风险评估警察,这些“风评”警察平时应分散在各派出所管区中,可与民警一同执勤、也可便衣单独行动,通过内调派出所重点人员材料、外巡辖区各个区域,做到情况“内外兼判”、社情动态监控,做到从涉恐分子预谋实施破坏的行动策略角度出发,去观察思考辖区中“哪个地域与建筑实施破坏影响会大一些、袭击哪些人群既易得手又会造成较大影响、在没有自动武器的情况下采用什么手段可以造成袭击效果的最大化”,定期拿出风险评估意见。如此,适时将上述分散在各辖区中的专业警察“风险评估意见”与社会中布设人员提供的线索参照研判,即可有效分析出涉恐人员可能袭击的高危“风险点”(建筑)与脆弱“风险群”(人群),并预判出涉恐重点人员可能聚集的方位、实施行动的路线及采用的手段,由此掌握主动出击或积极防御的主动权,通过在“风险点”派驻精干力量驻守、敦促脆弱“风险人群”加强防卫,起到有效震慑与挫止涉恐人员实施暴恐行动的企图,达到“非攻”止暴的效果。

二是形成多个层级的系统打击力。从近年来发生在公共场所的暴恐袭击事件看,人群往往是遇“恐”则慌、遇“暴”即溃,公共场所普通的社会安保力量又不能起到有力保护群众的作用。从“3·01”事件整个过程看,面对蒙面持刀暴恐分子的袭击,上百名群众中除了各自奔逃几乎无人能够组织起有力的防御抵抗;同时,火车站虽有祖朝文、张建光、刘正仓等保安人员勇敢冲向暴恐分子抵抗,但其所持木棍等装备根本无法招架手持长刀暴恐分子的猛烈攻势,而在装备精良的特警到达现场并有效控制局势时,重大的伤亡业已出现。对比分析“3·01”事件之后发生的多起公共场所疑似遭遇暴恐袭击而群众争相奔逃以至踩踏的事件,可以看出群众心理的脆弱性与无序性。对此,笔者认为在公共场所发生暴恐袭击时,即便是素质再过硬的专业武装力量,也不可能确保全体人员安全,重要的是提高重要场所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相对于非常驻公共场所的特警等力量,分散在各个公共场所的保安力量在处置突发事件时即时快速的特性是不能被忽视的;然而,通常保安队伍从装备到军事素质都要逊色于编制内的特警,面对较为严重的暴恐袭击,常规保安力量无法起到有效控制局面的作用。对此,建议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增设特种保安岗位“特安”人员通常应从军事素质过硬的转业军人中招录,在对其经过严格政审与考核后可以考虑为其配发枪支类自动武器,以便“特安”人员在公共场所遭遇暴恐威胁时能够在第一时间作为群众首脑、军警先锋,发挥出保护老弱妇幼撤离现场、组织青壮年男性公民有序反制、等待军警力量到场增援的作用。同时,在上述场所空旷大厅中央可设置滑轮式可移动隔离栅栏,在大厅旁应设置遇袭紧急避险的安全屋、内置钢叉、金属长棍等简易防护装备,据此可将暴恐分子与群众有效隔离,同时需要反击时群众也可随手拿到可以凭恃的防护、抵御装具,通过这些措施,能够最大限度弥补特警等武装力量不能即时到达现场的“时间差”。由此,针对公共场所暴恐袭击,可形成现场由“特安”统摄反击,兼具群众自我防御、武装力量快速增援处置的多个层级系统打击局面。

三是增强创业致富的经济牵引力。管子有言:“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可以说民生是稳定之本、贫穷是动乱之源,经济的发展、物质的富裕不一定必然会带来社会的绝对稳定,但至少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小敌对势力用以蛊惑“民”心的借口、减少潜在可能成为涉恐人员的底数。从历史上看,唐至德二年(757)九月,唐廷为了镇压“安史之乱”向回纥部落请求军事支援,十月两京收复后,唐肃宗李亨在宣政殿宴请回纥兵统帅叶护太子等人并欢送援军返回,但回纥军中大部士兵被长安繁荣的物质经济生活所吸引,不愿返回;至贞元三年(787)七月,宰相李泌对留居长安的胡客进行户籍清理,要求他们要么离境、要么就加入中国籍,结果查出长期留居长安的胡客共有4000余人,他们中没有一个愿意返回家乡的,全部加入了中国籍[19]。从现实看,据相关资料显示,有学者专门对在广州开饭馆的维吾尔族人群进行过调研交流,其中大部分人根本就不知道“东突”组织是什么,相反认为在广州挣钱比较容易、生活比新疆好,有计划在广州购买房产长期生活下去。当前,各省对口支援新疆的形势有效带动与促进了边疆地区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改变了南疆部分地区贫穷落后的面貌,但目前在经济发展方面,外来省市的“输血量”要远远大于南疆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造血量”,有授之以“鱼”之资、乏授之以“渔”之法确是一个有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只有南疆贫困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创业挣钱发展经济上,才能有效抵御“瓦哈比”等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思想的侵蚀,彻底挤垮“暴恐威胁”场域中骨干人员的生存空间,进一步稳固新疆穆斯林群众向世俗化发展的基础。

四是深化意识形态的潜在渗透力。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至今,新疆公安机关共查缴各类政治性、宗教类非法宣传品40余万册(张),仅2012年就查缴非法宣传品20万册,总体体现出上升态势[20]。从境外看,一些“泛突厥主义”者在土耳其出版了《大突厥史》、《大匈奴帝国史》、《突厥文化史》、《突厥文学史》、《当代突厥世界》及近百卷的大型“突厥民族历史文化丛书”《圣地丛书》[21]。从境内看,一些“泛伊斯兰主义”者写出了《浑泉》、《巴达吾来提》、《喀什和卓》、《爸爸讲故事》、《买买提力先生》、《圣人传奇》、《天堂的钥匙》等涉民族分裂思想书籍,可以说是“著述”颇丰;加之一些民族分裂分子扮成阿訇、通过“泰比力克”活动将“双泛”思想杂糅进宗教教义中传播,在一定程度上从其信徒中培养出了一批被“洗脑”的潜在涉恐人员。对比“三非”(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出版物、非法宗教网络传播)活动的“文化”攻势,我们在“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及“五观”等民族团结思想教育方面明显不够。当前上述思想主要是通过大中小学的思想政治课宣讲和新闻报道“民族团结”典型的方式宣传的,客观而言,学校开设的政教课程以号召式居多,内容较枯燥、学生入脑不深;而新闻报道的时效性强、篇幅简短,对受众难以产生持久的影响力。对此,应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紧迫性、不断强化巩固意识形态“阵地”的主动性,在打击“三非”活动、揭批“双泛”思想“歪理邪说”的同时,还应积极组织相关专家、作家用少数民族语言创作一些弘扬民族团结精神的长篇小说、诗歌、散文及新疆史地教材,用少数民族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传播民族团结理论,不断击浊扬清、正本清源,荡涤一些群众思想中的宗教极端思想“污垢”,增强先进思想意识的渗透力,在意识形态领域争夺战中逐渐缩小接收民族分裂思想的受众数量,切实夺取思想意识形态领域“争夺战”的主动权。

五是强化中华文化的向心凝聚力。唐代文学家陈黯在其作品《华心》一文中介绍了一名来自大食(阿拉伯帝国)的穆斯林李彦升:“今彦升也,来从海外,能以道祈知于帅,帅故异而荐之,以激夫戎狄,俾日月所烛,皆归文明之化,盖华其心而不以其地也”,称赞李彦升“生于异域而行合乎礼仪,是形夷而心华[22]”,对其来唐后能学会暨精通汉语并考取进士的事迹表示了钦佩之情。正如学者费孝通先生在《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中所言:“中华民族是指现在疆域里具有民族认同的十几亿人民……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为的民族实体是经过几千年的。中华民族的主流是由许多分散孤立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的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23]”,笔者对“多元一体论”观点深感认同,正如我国历史上涌现出的赡思、萨都刺、丁鹤年、买闾、胡登洲、常蕴华、舍蕴善、赵灿等穆斯林儒学大家即充分证明了中华文化是具有强大感召力与融合力的。对今天的“暴恐威胁”场域主体而言,“宗教极端思想”与“中华传统文化”就像两个磁场,要想有效“去极端”化、就应不断“强中华”化,为此,有必要找寻中华先进文化与伊斯兰文化具有共性的契合点,通过伊斯兰教义诠释中华文化、通过中华文化融合伊斯兰文化,将中华文化中的“仁义”思想与伊斯兰教“两世并重”、“今世多行善功后世定有回报”的思想结合起来,将中华文化中的“家国”思想与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圣训”之言:“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你们热爱祖国,应像鸟儿眷恋自己的窝巢一样”等联系起来,彻底铲除“宗教极端思想”赖以“滋生”的“土壤”,不断强化新疆少数民族对“多元一体”中华文化的认同感、亲切感与归属感,真正增强各民族间的向心力与凝聚力。

六是强化爱国宗教人士的权威影响力。据统计,当前新疆信仰伊斯兰教的群众占信教群众人口的80%以上,共有1056万多人;其中维吾尔族人口为825.66万人,95%以上集中在南疆地区;哈萨克族人口为127.74万人;回族人口为81.3万人;柯尔克孜族人口为15.95万人;塔吉克族为3.96万人;乌孜别克族为1.31万人;塔塔尔族人口为0.46万人[24]。全疆共有清真寺2.41万座(其中仅喀什地区即有9816座),新疆穆斯林人均占有清真寺数量居世界之首(突尼斯有7000万穆斯林,清真寺有650座.另有简易活动点2000多个;伊朗有6000万穆斯林,清真寺为5400座,约1.1万人左右一座;埃及有6000万穆斯林,清真寺1.7万座,约2500人左右一座清真寺)[25],清真寺中约有教职人员3万人(喀什地区教职人员有10658名)[26]。通过以上数据可见,在新疆凡是有穆斯林群众聚居的地方必有清真寺,而清真寺中定有相应数量的教职人员,这些担任教职的阿訇、毛拉们往往对信教群众的精神生活起着重要作用,他们的政治态度、个人素质、宗教学识、言行品德等对信教群众影响非常大,往往对信教群众的行为有着一定导向作用。例如:2005年在喀什地区疏勒县柏什克然木乡巧村有别有用心的人散布了“汉族人种的东西不能吃”的谬论,导致该村维吾尔群众都不买汉族农民种的果蔬了,对此,该村的一位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向群众解释道:“太阳是胡大的太阳,土地是胡大的土地,水是胡大的水,胡大的太阳、胡大的土地、胡大的水生产出来的瓜果蔬菜为什么不能吃?!”在他的带头购买下,该村维吾尔群众又开始购买汉族农民种的瓜果蔬菜了。目前,新疆8000多座主麻清真寺的伊玛目、哈提甫中,60岁以上的已超过三分之二,70岁以上的占到了52%(有些地方70岁以上的占到了70%)[27],这些教职人员宗教学养高、威望重,但对社会上一些新的现象不能从教义上作出有说服力的解答;同时,他们之中那些德高望重、长期与党和政府合作共事的有威望、有影响的代表性人士年事已高,不能经常性承担教务活动等,在此种情况下,往往让一些肆意歪曲教义、传播极端宗教思想的“野阿訇”钻了空子。由此可见,应把学识渊博的爱国宗教人士当做肩负特殊使命的非党基层干部予以对待,高度重视对重要教职人员“接班人”的培养工作,培养出一批能够融伊斯兰经典教义与解答社会新现象于一体的“卧尔兹”宣讲人员,加大对《古兰经》中诸如“你们当为正义和敬畏而互助,不要为罪恶和横暴而互助”(5:2)、“你们不要自杀,真主确实怜恤你们的。谁为过分和不义而犯此严禁,我要把谁投入火狱,这对于真主是很容易的”(4:29)之类经文的延伸阐释,以对正统伊斯兰教义的“卧尔兹”宣讲彻底驳斥“三股势力”分子宣扬的“圣战”进“天堂”之蛊惑,通过各种场合不断强化这些教职人员的威望与信服力、增强他们对信教群众的权威影响力,确保宗教讲坛话语权始终牢牢掌握在我爱国宗教教职人员手中。

七是增进民族之间的情感融合力。前苏联克格勃主席克留奇科夫说过:“从苏联解体的悲剧中吸取的教训首先是各民族间的友谊遭到了破坏,国际主义被最坏不过的民族主义所替代,这种民族主义有多种表现形式,其中最恶劣、最危险的莫过于分裂主义”[28]。从“7·5”、“3·01”等暴恐事件看,“三股势力”分子往往通过“圣战”进“天堂”等谎言教唆一伙暴恐分子针对不同族别群众实施袭击,可以说即是一种“最恶劣、最危险”的行为,其目的欲造成不同民族间的隔阂,继而通过连续制造类似事件不断强化这种民族隔阂与对立情绪,为他们推广“双泛”思想与民族分裂主义理论扩大受众面。从某种程度上说,“7·5”、“3·01”等暴恐事件发生后,疆内及内地不同民族间在一定程度相互认同感有所下降、心理隔阂有所加深、相互间防范心理有所增强,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暴恐事件发生后出现了部分人员将对暴恐分子的仇恨转嫁到了新疆籍群众身上,出现了族别“标签化”、怨气“扩大化”、关系“冷暴力”的现象;另一方面是由于暴恐事件发生后出现了内地个别地区政府要求普通维吾尔群众限期返疆的情况。这些都是暴恐事件幕后策划者乐于看到的。据此,笔者认为要想有效缩小“暴恐威胁”场域的消极效应,在排除目前已经产生隔阂的同时,应注重强化两方面工作:一要抓好“双语”教育。特别是在选拔、培训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工作者时,要加强政审及思想情况摸排,防止个别民族分裂分子混入新疆“双语”老师队伍,用“双泛”等思想毒害了少数民族下一代青少年心灵,使广大新疆“双语”教育工作者成为“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观”思想的“布道者”,使民族团结之花的“种子”通过“双语”教育从小就播撒在少数民族儿童心中。二要发挥好文化体育活动在增进民族间情感方面的作用。建议可树立以由多民族组成的新疆男篮为标杆,强调不分国籍和民族的合作意识与拼搏精神,倡导各族群众在场内外对胜负的文化包容;同时积极利用中央和新疆媒体举办各民族参与的语言、文化、歌舞、相亲、选秀等活动,不断深化各民族间的相互理解,拉近相互间的感情,并以此强化、促进民族间“四个认同”。建议国家足球队、篮球队也可以借鉴新疆男篮的经验,考虑吸收一些具有天赋的维吾尔族运动员,像宣传“烤肉”慈善家阿里木一样,有意识地打造一批热爱祖国、倡导民族团结的少数民族球星,通过让他们与国家队一同出国“征战”亚运、奥运会等比赛,使少数民族为国家队的进球而欢呼、为国家队的胜利而自豪,在潜移默化中增进民族间的感情融合力,真正从各民族的内心情感深处消除产生隔阂的微小“缝隙”。

八是注入不同民族的聚居嵌化力。通过比对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与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新疆喀什、和田、阿克苏地区各县市维、汉人口及总人口数据,可以发现和田地区的和田县、皮山县、洛浦县、民丰县,喀什地区的英吉沙县、泽普县、岳普湖县以及阿克苏地区汉族总人口呈现出明显的负增长趋势,如:和田地区的和田县六普较五普汉族人口数据呈现出70.64%的负增长;喀什地区的巴楚县六普较五普汉族人口数据呈现出86.51%的负增长;阿克苏整个地区六普较五普汉族人口数据呈现4.81%的负增长;而且和田县汉族人口占总人口比率为0.216%,英吉沙县汉族人口占总人口比率为1.43%,上述数据表明南疆部分地区汉族人口“流失”严重;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口情况看,兵团现有的14个师175个团268万人,除农一师、农二师、农三师、农十四师四个师外,其余十个师的人口均分布在北疆与东疆,呈现出明显的“北多南少”格局。据“六普”数据显示,新疆南疆地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到南疆地区总人口的83.02%,汉族人口仅占了16.98%;而兵团在南疆地区4个师5个团场的726541人,仅占了南疆地区总人口的6.94%[29]。通过上述数据可见,南疆地区部分县(市)出现的汉族人口负增长暨兵团力量薄弱的问题,在有效遏制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思想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传播,推广现代科教文化成果方面殊为不利。对此,应尝试采取一种“外输内嵌”的措施,“外输”即指选拔南疆少数民族中讲团结、有文化、思想开放的青壮年人员到内地沿海发达城市学习创业致富技术,并且给予他们一定的政策及资金倾斜,鼓励他们通过新疆瓜果电商、新疆民族手工艺品推广及新疆特色餐饮连锁等方面创业,促使其在内地发展生根并带动家乡劳动力输出,通过他们给南疆地区带去先进的现代思想与致富信息,进而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内嵌”即指考虑每年从驻疆部队大量的复原战士中接收有意愿留疆人员充实兵团,或从外省人口稠密地区移居人口进驻新疆重点地区及南疆兵团团场,并为这些移民提供生活安置上的优待政策及较好待遇,以此鼓励多民族移民扎根南疆、屯垦戍边、异族通婚,通过汉族、维族与多民族的“嵌入”式分期居住,增强各民族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杂居的嵌化力,并经过长期接触、磨合,以期达到各民族间文化能够相互交流、语言能够互动掌握、感情能够交汇融通的效果,从而以居民民族成份的多元性、居住单元的互嵌性、交往接触的频繁性来抵制狭隘的民族沙文主义产生与民族分裂思潮泛滥,从而保持好南疆地区“文化生态”的多样性,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与发展。

习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中国人民怕的就是动荡,求的就是稳定,盼的就是天下太平。”[30]挤压直至彻底消除我国社会中存在的“暴恐威胁”场域,不应被视作是新疆一个省区、公安系统一个部门的事,同时也不应仅仅依靠“严打”手段,而应在国家政府各部门、社会各阶层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建构一个强大的社会“防恐慑止”场域,在保持威慑弹压、箍住“不发生暴恐事件”这条底线的同时,应充分发挥各种积极因素的影响力,在正确政策与策略指导下,采取“防、反、化、融、嵌”相结合的手段,注重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使潜在涉恐人员的“铁渣”被社会“防恐慑止”场域这块磁场“吸引”到社会主义国家建设路径上来,通过顶层统摄、中层协同、基层落实的长期治理,真正从根本上解决涉恐事件苗头频现、暴恐事件频发等问题,走出涉恐人员“打”而不“绝”、危安分子“消”而不“化”、群众关系“亲”而不“近”、社会环境“安”而不“稳”、维稳力量“张”而难“弛”的“怪圈”,促使各族人民真正能够亲善团结、长久融洽起来,共同为我国实现“一路一带”重大战略构想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努力奋斗,发挥才智、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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