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研讨会:警务发展战略视角下推进警务大数据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8-04-04 16:38    加入收藏

警务发展战略视角下推进警务大数据的

实践与思考

江苏省公安厅警察协会  吕金铃

江苏省苏州市警察协会  张跃进

 

内容摘要:警务大数据建设是警务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近几年的实践与应用表明,警务大数据发展战略在推动警务改革创新、提升警务发展质态等方面已经或必将发挥巨大的价值效应。江苏省苏州市警方通过建立“预测预防型”、“集成作战型”、“规范运作型”三类警务大数据建设项目,在具体实践过程中持续推进、反复论证、不断完善,进一步优化了警务资源的合理配置,初步解开了制约警务发展瓶颈性问题。因此,结合苏州经验,公安机关必须从警务发展战略的视角来认识、谋划和推进警务大数据建设,以适应现代警务发展趋势;必须立足全局系统谋划和构思警务大数据建设,以创新驱动警务发展战略;必须更加务实地推动警务大数据的战略协作,以期让警务大数据更好地助力海峡两岸和港澳警务发展。

关键词:警务战略   警务大数据  苏州项目

 

警务现代化离不开科技信息化的强力支撑,特别是警务大数据的建设和运用。一定意义上讲,警务大数据建设既是警务现代化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实践路径。

一、充分认识警务大数据的战略价值,真正从战略发展层面推动建设和运用

警务大数据的建设和运用已经和将进一步给警务发展带来深刻的变化,并成为主导警务发展的核心要素,自然成为现代警务发展过程中始终应该重视的一项重要发展战略。从这几年组织推动警务大数据建设和运用的实践来看,其重要的战略价值至少体现在以下两大方面:

(一)抓住警务大数据战略发展机遇,有助于全面有效地推动警务改革创新

当前,警务任务重而警力紧张这一“人少事多”矛盾仍然存在,依法履职的要求、执法规范化要求和老百姓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而警方的实力、能力还不够强的问题客观存在。在这样的情况下,必须抓住以警务大数据为重点的科技创新驱动警务发展战略,突破制约警务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和瓶颈性问题,实现警务战略发展的跨越式进步。

一是大数据必然改变战斗力生成模式与警务体制改革,推动警务资源科学合理配置。警务改革尤其是警务体制改革,历来是警务发展的主题,但始终没有大的突破。究其原因,所有的体制改革往往都是围绕职能的调整而作相应调整,跳不出“拆拆并并”、“加加减减”等物理改变的套路。现在,大数据来了,它的最大特点是可以改变战斗力生成模式,随着警务大数据建设和运用的日益广泛深入,在警务大数据数据链上涉及的警种部门,哪些需要加强警务资源配置,而哪些则可以归并、弱化和替代,比如一些具有行政管理之责的警种部门的许可审批岗位,完全可以用警务大数据的功能来替代;一些依法安全监管的工作不需要上多少警力而可以由大数据智能监管来实施;一些侦查办案的大量“人力活”可以由警务大数据来助力,甚至警队内部监督管理和服务的工作也都可以由警务大数据来完成,等等。所有这些,都说明作为警务战略发展重要对策的警务体制改革,最终还是应该看警务大数据的走势而定,必须在制定和实施城市警务战略发展过程中,注意考虑通过警务大数据的建设和运用来减少不必要的警务资源投入,让有限的警务资源向更为需要的方面汇聚和配置,推动城市警务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

二是大数据必然打破地区之间和警种内部之间各自为政的格局,催生各种新的高效运行机制。长期以来,警队内部警种部门甚至区域之间、上下之间,由于传统思维观念、绩效考核和体制等原因,往往是各自为政、各自为战,造成了不必要的警务资源浪费,影响了警务效能和效率。随着警务大数据的建设和运用,越来越倒逼这种现状的改变。事实上,警务大数据给警队内部的资源整合和紧密协作提供了重要载体和实现路径,这就是在警务体制不作改变的情况下,只要警务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完全可以打破现有各自为政的警务运作格局。苏州警方在推进警务现代化战略发展过程中,从2009年起,借助警务大数据建设和运用的良机,从创新合成研判机制开始,先后创制了“合成侦查”、“合成反恐”、“合成维稳”、“合成公共安全监管”、“合成联合应急指挥”和“合成警务督察”等系列合成作战机制。通过创新建立与警务大数据匹配的集约化的系列合成作战机制,打破了传统警务习惯于大而全、小而全、各自为战的“作坊式”运作方式,形成警务大数据各数据链上的相关警种部门既分工负责又协同配合的“社会化大生产”集约运作的新的格局。从而,大大提升了警务效率、降低了警务成本并不断增强了自身的实力和能力。

三是大数据必然挑战传统警务工作的运作习惯,更加主动和有效地治理突出治安问题。长期以来,此起彼伏的专项行动、集中打击和集中整治,已经使城市警方组织推进警务工作有了这样的习惯和路径依赖,即一年到头总是要组织一两次甚至多次集中整治或打击行动,以此来造成严管严治的态势和体现组织警务工作的力度,并客观上形成小问题时不太重视,等问题成堆甚至成为热点后来组织集中整治,以运动式执法管理来治理突出治安问题的“怪圈”。这些问题的存在,是与警务现代化的要求格格不入的,也是警务发展战略管理应该下功夫来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警务大数据的建设和运用,恰恰提供了有效的载体和可借助的手段。因为,任何突出的犯罪和治安问题总是有个发生、发展的过程,通过警务大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可以及时发现问题,预测发展趋势。如果再建立与之匹配的问题导向治理机制,从源头上、初起阶段开展治理,就能形成及时发现、超前预防、有效治理的现代治理格局,而常态成效的治理机制,又避免了动辄组织集中整治、集中打击而导致的警务成本的无为消耗。

(二)把握警务大数据“三要素”,有力地推动警务发展质态的战略提升。

“有数据”、“上网在线”和“智能运用”,这是警务大数据的“三要素”。城市警务发展战略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该把这“三要素”作为警务大数据发展战略的关键性措施来抓,并以此来推动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和队伍正规化。

一是以“有数据”来倒逼基层基础工作。警务大数据的任何一个智能模型的作用发挥,必须基于大量鲜活准确的基础数据,否则无从谈起。比如,犯罪预测系统是当下技术领先和智能化程度较高的大数据智能模型,但这个系统需要至少三年以上的接处警信息数据以及其他相关数据,没有这些数据或者这些数据质量有问题,就会影响其智能计算,给出的自然是“命中率”很低的结果,并且无法有效指导巡防工作。有一个城市的刑侦部门看到苏州警方研制和运用的“涉黑涉恶犯罪预测”模型,感觉很适用,并引进到当地运用。但是,一段时间使用下来,并先后多次派员到苏州讨教“诀窍”,始终见不到预期效果,最后明白了原委“关键是没有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其实,不单单是基础数据本身,而是缺乏采集基础数据的机制,核心的又是基层基础建设薄弱。因此,推进警务大数据特别是基础数据采集的过程,实际上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的过程。要确保“有数据”,关键是要有相应的机制来督促和规范各警种部门特别是基层所队,做实各项警务基础工作,并把工作中形成的信息数据采集入库,当然还要确保所有采录信息数据的准确,为警务大数据强大功能的发挥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以“数据必须在线”来倒逼警队之间、警队内部信息数据共享和资源整合。打破各自为政、各自为战的警务运作方式,建立系统配套的集约高效的运作格局,已越来越成为警队同仁的共识。然而,集约高效的警务运作和警务协作的重要前提是信息的互通、数据共享,最为关键的是所有警务数据都应该上线,彼此都可以共享,不在于我有,而在于我能用,在警务大数据采集和运用上,应该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现在,大陆地区警界在警务数据的共享运用上,已经有了不小的进步,但信息数据不上线不共享的问题仍然存在,彼此“打埋伏”的情况仍时有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警务大数据强大功能的应有发挥。因此,必须把数据在线共享作为警务大数据战略的重要方面,通过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包括绩效考核和激励措施,尽最大可能地提高警务大数据的在线共享率。

三是以“智能运用”来倒逼整个警队的创新。警务创新既有硬件的创新,也有软件的创新;既有科技手段的创新,也运行机制的创新,创新已经成为警务发展战略的重要元素。在警务创新中,目前更多的应该关注大数据智能运用的创新。因为,在线海量的警务大数据要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关键在于以需求为导向,通过创新研制各种智能运用模型,并不断改进优化,最大限度地把实战需要的各类数据及时高效的关联起来,加上建立相匹配的数据情报运用管理机制,让警务大数据不断给力警务工作和警队事业发展。

二、抓住制约警务发展的问题,积极推动警务大数据战略实践

苏州警方把警务大数据的建设和运用作为警务现代化的核心战略,制定了专门的战略目标和指标体系,通过近六年的持续推进建设,对警务现代化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根据其警务大数据建设和运用功能来看,可以分为“预测预防型”、“集成作战型”、“规范运作型”三类,并日益显示出重要功能和作用。

(一)科学预测预防,有效防控犯罪和治安问题

比如,通过研发和运用“犯罪预测系统”,有效地预防各类可防性犯罪警情。犯罪预测系统,这是大陆地区首个大数据服务警务实战的规模化典型应用。该系统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及机器学习智能算法,利用警务综合警务库和时空地理、人口、天气、房价等海量数据,结合基层巡防力量配比,进行智能分析、数学建模,预测每天各班次需要重点巡防的区域和违法犯罪警情类型,并以简明扼要的图形界面,将警情高发区域及发案概率直观地凸显出来,科学引导巡防力量实施针对性布防。在研发、试点成功后,于2015年初全面推广和深度运用。通过对“入室盗窃”、“扒窃”、“偷盗电动车”等91种接触型违法犯罪警情高发区域,以100x100米或200x200米方格直观地凸显出来,并对预测和实际发生警情及巡防力量的配比进行多视角、多方位的可视化统计分析,为针对性组织开展防范打击措施,提供了有效的决策方案,大大增强了防范和抓获犯罪的能力,而且明显提高了警力使用能效。

又比如,通过研发“火眼”火灾预测系统,构筑防火墙。苏州是大陆地区第一个进入GDP万亿“俱乐部”的地级市,目前大陆地区生产总值1万5600亿。这么大经济总量的背后是庞大的制造业,全市规上企业就有30多万个,其中有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防火安全系数普遍不高,火灾事故频频发生,有的损失还比较大。与此相对应的是,捉襟见肘的公安和消防警力无法应对面广量大的依法监管任务。为了破解这一难题,苏州公安消防部门自主研发了“火眼”大数据火灾风险预测系统。这一大数据智能预测系统,汇聚了包括警方自身、安全监督、工商、交通、住建等多个政府部门的数十种3亿多条与消防有关的数据资源,形成了企事业单位、建筑、火灾、隐患和危险源五大基础数据库;采用机器学习技术,通过对本区域不同种类的海量历史数据的学习,实现对火灾风险概率的动态预测,实现火灾风险的“天气预报”,从而主导公安消防监管部门将有限的警力资源投放到最需要检查监督的地方,精确指导消防安全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真正实现基于风险的常态化监管。目前,火眼已经能够用5%的预测量提前命中40%以上的实际火灾、用30%的预测量提前命中90%的实际火灾。尤其是,“火眼”智能系统及时将预测结果推送到有关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手机上,提醒和督促有关单位和有关的消防安全管理员,及时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并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真正将消防安全的单位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火眼”系统自2016年试运行以来,各类火灾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又比上年减少了10%以上。这一借助大数据加强火灾智能风险预测系统的建设与运用,确保了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的精准性和防火责任的到位和能力提升。

(二)集约合成作战,有效遏制突出犯罪和安全隐患

比如,运用“‘两法’对接系统”,有效解决政府相关部门之间执法管理形不成合力的问题。多年前,“地沟油上餐桌”等涉及食品、药品和环境保护等问题被炒得沸沸扬扬,引起了老百姓这方面的严重关切和忧虑,苏州一度时期也时常发生这方面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为了依法有效地防范和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让老百姓始终吃上放心的水、放心的食品、药品,苏州警方在大陆地区率先运用大数据,建立了基于互联网政务平台并有18个相关部门数据共享、联动执法的“打四黑除四害信息系统”(因为涉及相关职能部门间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故改为“‘两法’对接系统”)。该系统采取由警方的基层所队和其他政府部门基层单位,结合平时基础工作采集的相关数据信息,通过智能计算凸显异常信息,然后按职责分工推送相关部门核查处置,构成犯罪的迅速提交警方查处,结果公开由检、法机关依法监督,市监察局负责效能监察。比如,某基层派出所民警工作中发现辖区新增加了一个生产加工禽类食品的场所,初步了解基本信息后输入该信息系统。市局负责系统管理的部门立即把这一数据推送工商和卫生监管部门,由他们上门依法核查有无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如果确认系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行政处罚并予取缔,并把相关信息数据反馈到系统。如果他们认为涉嫌犯罪,则迅速通过系统反馈给警方,提请依法刑事侦查。这一基于大数据的智能监管信息系统,对于警方和政府相关部门在加强对老百姓密切关注的食品、药品和环境等安全的集约化执法管理,确实很管用,大大压缩了侵害食品、药品和环境安全违法犯罪的活动空间。

又比如,运用大数据和部门联动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互联网在给人们带来越来越多便利的同时,也给一些不法之徒实施犯罪以可乘之机,网络诈骗犯罪的日益蔓延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为了有效地防范和打击并遏制猖獗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苏州警方于2015年下半年开始准备,于2016年1月正式启动,借鉴厦门的经验做法,建立全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由警方牵头,将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涉及到的电信运营商、有关商业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单位资源整合起来,通过合署办公、数据共享和联动协作,特别是综合运用警务大数据和通讯、金融界等方面的大数据,实行“封堵、冻结和打击”一体化运作,及时拦截电信诈骗电话、短信、微信,及时受理和查控被骗资金,及时凸显电信诈骗犯罪线索并组织侦查打击,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蔓延发展的势头。一年多来,成功拦截了近百万个电信诈骗电话和一大批诈骗网站,及时冻结群众被骗资金近亿元,不仅大大减少了犯罪作案的成功率,减少了发案和群众的损失,而且明显提高的此类案件的侦查破案能效。2016年,全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和损失数两位数下降和破案数和打击处理数两位数上升“两降两升”的可喜局面。

再如,建立“公共安全合成监管系统”,有效整合内部和政府其他部门力量依法履职尽责。长期以来,警方对于法定的“大型活动安全监管”、“消防安全监管”、“危化品安全监管”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等职能的履行,往往习惯于通过行政审批许可严格把关,采取随机性和突击式的执法检查来督促,以及对发生了事故的事后责任追究和依法处理等方式。再加上警力不足、职能交叉和缺乏有效方法手段等问题,导致“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在公共安全监管上打折扣。如何有效地依法履职,特别是通过内部与外部资源整合集约作战来有效增强公共安全监管的能力,苏州警方触发了运用大数据来破解依法监管履职难题的构思,研制了“公共安全合成监管系统”。该系统,从基层公共安全检查和监督的基础工作数据抓起,整合警队内部各种与公共安全相关的数据,包括汇聚政府其他相关部门的数据,然后通过智能计算和检索,并匹配相应的督促整改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督促基层派出所和民警依法按规范履行对辖区公共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整改之责,并对其依法履职尽职情况由智能考核系统自动生成绩效数据。这一公共安全合成监管系统,对基层派出所依法监督检查的工作实时监测,对按规范应上门安全检查而未检查的,系统及时网上提醒和督促;对于有些安全隐患在派出所层面无法解决的,推送牵头部门组织有关警种部门合成研判会商,并联动进行整改;对于并非属于警方的职责范围而应该是属地政府和其他部门负主责的问题,及时推送给有关乡镇街道和安监部门牵头联动整改等等,不仅倒逼了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而且推动了上下左右、内部与外部在公共安全监管上形成合力,从而推动了公共安全各项措施的落实。2015年该智能数据运用系统试行以来,新增上网安全监管的单位数五万多,安全检查和整改单位数增加了两倍多,大幅度减少了事故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数。实践证明,大数据对于有效的整合警务资源和提升集约合成作战的依法履职能力,应该是行之有效的方法、路径。

(三)规范勤务运作,有效提升警务效能

比如,通过运用大数据,有效加强对涉众型经济罪案的智能防控。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民间投资理财的需求旺盛,正常的经济交往与违法犯罪很多难以区分,给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他们以帮助投资理财等各种名义非法集资,有的就是诈骗,导致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一度攀升,涉案的老百姓往往损失惨重,并以集访示威等形式向政府和警方施压,警方既要办案又要维稳,警务成本大,压力更大。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此类案件发生及其给老百姓带来的损失,必须依托警务大数据超前预警防控,并组织调动相关政府部门和机构按照数据系统的规范要求各司其责又相互协作,共同来应对和防范管控才是警务发展的战略对策。于是,苏州警方在大陆地区率先进行了这方面的大数据系统研发和运用。该系统是以大数据预警监测平台为核心,涉案资产查控平台为支点,以数据化、系统化发现、研判、预警、控制和侦查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警务大数据智能系统,也是相关18个政府部门和机构各司其责、紧密协作的工作平台。除了系统信息数据所有涉及的政府监管部门和相关机构共享之外,还建立了由18个相关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之间的数据交换和依法按职能核查处置机制,即将动态实时汇聚的工商、招聘、金融、税务等每天发生的大量信息数据进入大数据智能模型,进行智能关联,从中发现异常特别是可能有进行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违法犯罪的苗头的高危企业,分别提交有关职能部门和机构进行核查,并依法通过约谈规范、勒令退赔等措施,对涉嫌犯罪的提交警方依法侦查处理。通过这一系列行政的、经济的和法律的多种手段的“组合拳”,比较好地实现了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早发现、早预警和早处置。2014年以来,全市非法集资类案件的发生数和案值同比逐年大幅下降,并将多起涉案价值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的资金风险降为零,有效减少了老百姓的财产损失,维护了社会稳定,降低了警务成本,也促进了社会和谐和诚信。

又比如,通过建立“涉黑涉恶犯罪信息智能系统”,有效制止黑恶犯罪于初起阶段。经过警方持续不断地打击,涉黑涉恶犯罪总体得到了有效遏制,明目张胆地街头砍杀、寻衅滋事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形态不见了,但此类犯罪“改头换面”,采取以诱赌、诈赌和放高利贷等形式,并辅之于非法拘禁等“软暴力”手段,威胁迫使所谓的“债务人”交出钱款,成为涉黑涉恶犯罪的新形态,给老百姓安全感造成来新的影响和危害。由于此类新形态的犯罪,有一套规避法律和逃避打击的手段,一时警方在组织侦查打击时也有点难以下手。这个时候,苏州警方深受大数据的启发,研制了相应的智能预测和防控模型。主要是基于这样的思考和构思的,尽管新形态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很狡猾,往往与民间的经济交往交织在一起,很难识别和发现,但只要是违法犯罪总有尾巴会露出的;尽管作案人千方百计规避法律风险和逃避法律追究,但他们的日常行为和活动规律总会反映出来;尽管此类案件被害人一般不会报案,作案人与被害人的冲突一般以经济债务纠纷的形式呈现,因而侦查工作一般没有明显的抓手,但通过警务大数据,只要有一定的相关数据资源,依托相关智能模型,很可能凸显和聚焦出此类案件的重大嫌疑线索和对象,加上其他的科技手段的匹配,一定能够高效而有力地侦办此类犯罪案件。于是,于2013年组织开展了“涉黑涉恶犯罪信息智能系统”的建设。这个系统,是基于对每一天全市接处警数据,并关联人口信息数据、犯罪情报数据和公调对接数据等多个数据系统,智能检测出异常警情和人员数据,进一步研判和智能分析出可能涉黑涉恶的人员和线索,辅之于相应重点线索核查和依法侦查取证机制,有效地发现和打击了新的形态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多年实践证明,这一系统和集数据采集、分析研判和侦查运用等配套警务机制建设,一定程度上也是对包括接处警和各项警务执法管理乃至各个环节工作的规范和倒逼,从而也改变了对此类犯罪侦查打击的战斗力生成模式,明显提升了预警、防控和专项侦查打击能效,得到了党委政府和老百姓乃至基层警队的一致好评。

再如,运用智能交通系统主导排堵促畅。苏州工业园区所辖面积280多平方公里,实有人口120多万,经过20多年的持续快速建设和发展,已经是一个人财物高度集聚、现代化程度比较高新城区,被称之为“洋苏州”。由于路网和道路建设已超出了原来的规划的承受能力,路面管理压力与交警力量不足的矛盾一度非常突出,交通拥堵的问题也凸显出来。为了解决道路交通问题,在现有警力编制等警务资源不可能有大的增加的情况下,苏州警方想到了运用大数据,并在园区工委、管委会的支持下,于2013年起启动了“园区智能交通”项目建设。这个智能交通系统,通过对大量采集到的基础数据作深度加工,实现交通指挥调度的可预见性和智能化控制,即借助电子警察、路面球机、高点监控等设施,实时监控记录道路运行和交通事故情况,一旦出现交通拥堵、事故、抛洒滴漏、逆向行驶等突发交通情况,系统自动识别报警,由值守民警第一时间调取现场监控,通过车牌号显示联系车主,远程快速处理交通事件,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拥堵现象,并大幅度的减少路面警力投入。与此同时,通过交通智能系统,及时将违法变道、违法车道导向等交通违法行为纳入自动抓拍,提升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能力和效率,有效规避了交通执法的干扰和争议。当地交警大队还依托这一智能交通系统,对于重大节假日可能拥堵的路段,借助仿真模型进行对比分析,量化路网内通行状况,科学分析拥堵节点和事故高发节点,提前预知、有针对性地组织交通指挥调度和管理,大大提高了道路通行能力。2015年以来,在辖区机动车保有量增加近三倍、道路里程数增加20%多而交警数减少10%以上的情况下,全区主次干道通行率提高15%,交通延误率、路口停车次数都下降了15%以上,交通事故发生数及其伤亡人数均下降20%以上。

三、立足警务现代化发展战略,科学谋划和建设警务大数据

警务大数据既是现代警务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也警务现代化战略发展的重要引擎,只有从战略层面认识、重视和布局警务大数据建设和运用,才能有效地推动警务事业的良性发展,并实现地区之间和警种之间的双赢共赢。

(一)必须从警务发展战略的视角来认识、谋划和推进警务大数据建设,以期更好地适应现代警务的发展趋势。警务大数据发展很快,成果也日益显现,但总体来说与新形势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尤其是地区之间、警种之间发展不太平衡。究其原因,这与对警务大数据的认知水平有很大关系。一些警务大数据建设发展比较快的地方,往往与所在警方特别是主要领导对警务大数据认识比较充分,真正把它作为当前特别是未来警务发展的重要引擎来认识,把警务大数据建设与运用作为推动警务现代化的重要战略来谋划和实施。然而,也有一些地方虽然已经感觉到警务大数据的好处,但其认知还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只是把警务大数据作为一项由科技信息化部门管的具体业务工作,有的则只是热衷于某个智能模型的开发或引进,一句话缺乏战略眼光和战略的谋划,导致警务大数据的建设和运用缺乏整体性和关联性,局部化和碎片化的现象比较突出。由此,推进警务大数据建设,关键要确立战略思维,应从警队战略发展的大趋势来考量来谋划,并通过制定必要的战略目标和对策措施,确定相应的战略发展阶段,一步一步往前推进。

(二)必须立足全局系统谋划和构思警务大数据建设,以期形成有利于警务大数据整体建设发展的环境,并真正成为创新驱动警务战略发展的重要引擎。首先,要从全局一盘棋和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警务战略发展的高度来考量,加大警务大数据建设顶层设计的力度,增强整体性推进建设的力度,以期实现整体性、规模性发展。其次,要系统谋划和实施科学合理的警务布局。大数据首先要有数据,特别是基础数据,这些基础数据怎么来,如何保证全面正确和鲜活的采集到,关键要有科学合理的警务布局。苏州警方前几年就实施了“四做”警务布局,即做优机关、做强专业队、做实派出所和做精社区警务的布局,比较好地形成了机关、专业队为基层派出所减负,以腾出精力来做基层基础工作,保证持续不断地获取大量鲜活和准确的基础数据;基层派出所和社区通过扎实有效的基础工作特别是基础数据,为机关、专业队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可谓“相得益彰”。再次,要匹配建设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比如,怎么样保证各类数据源源不断地汇聚,智能模型怎么有效使用,研判产生的产品、成果怎么才能落地和发挥应有作用,警种之间、区域之间如果进行数据共享和协作联动,等等。这些,都必须有相应的机制来保障实施。

(三)必须更加务实地推动警务大数据的战略协作,以期让警务大数据更好地助力跨境警务发展。互联网早就打破了地域界限,各类与网络有关的犯罪不仅没有受地域的限制,相反竭尽可能地做足犯罪的无地域化而逃避打击则有地域性的文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之所以如此突出,据悉已经上升为中国大陆全部犯罪案件的30%左右,而且已成为海峡两岸和港澳乃至世界范围的警务治理中共同的难题,就是因为互联网的无地域性和法律追究犯罪的有地域性的矛盾冲突下,给此类犯罪以可乘之机。当然,互联网也为海峡两岸和港澳警方之间的数据共享、区域协作提供了较好的基础条件,尽管目前海峡两岸和港澳确实存在诸多法律障碍,但只要大家持续不断地研究和探索,进一步寻找共同点,并积极推动创新突破,建立有利于警务大数据的共享和协作机制空间将越来越大,必须以锲而不舍毅力来积极争取和推动基于警务大数据的广大范围和程度上的区域警务合作,实现更多的双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