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研讨会:基于公安大数据建设开展禁毒大数据应用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8-04-04 16:49    加入收藏

基于公安大数据建设开展

禁毒大数据应用的思考

公安部禁毒局情报技术中心   徐志刚

 

内容摘要:随着公安信息化建设应用的不断发展禁毒,作为集缉毒执法、情报研判和社会化管理等工作于一体的警种,如何利用大数据平台、融合大数据思维、开展大数据应用,加大打击毒品犯罪效能、拓宽重点人员动态管理渠道、提升禁毒工作水平,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课题。本文从禁毒情报工作在大数据应用方面的现状、运用大数据思维开展大数据应用和开展禁毒大数据应用的探索三个方面,对如何基于公安大数据建设开展禁毒大数据应用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关键词:大数据平台   大数据思维   大数据应用

 

随着公安信息化建设应用的不断发展尤其是近年来云计算和大数据平台的迅猛推进,各地公安机关汇集了多类别海量数据资源;数据获取的集约化和法制化,促使其在广度和深度快速增长。数据,已转化为公安信息化一大优势,成为辅助大陆地区公安工作的重要资源。在这个大背景下,禁毒,作为集缉毒执法、情报研判和社会化管理等工作于一体的警种,如何利用大数据平台、融合大数据思维、开展大数据应用,加大打击毒品犯罪效能、拓宽重点人员动态管理渠道、提升禁毒工作水平,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课题。

一、禁毒情报工作在大数据应用方面的现状

(一)基层暂未有效共享大数据建设的成果

公安信息化的总体设计高度重视信息共享,“大情报系统”和“大数据平台”建设,以人、地、物、案、机构五要素为基本信息分类,强调“高共享、大整合”。由于公安工作覆盖面广,各地实际情况和经济水平不一致,发展并不均衡。部分地市仍处于数据汇集整合阶段,起步较早的地级公安机关已在省级云平台的基础上,开展数据中心和合成作战中心建设。相较于普通刑事情报,禁毒情报呈现出时间和地域跨度大的特性,由于缺少成熟的应用模型和大陆地区联动的研判机制,基层难以直接应用大数据解决禁毒情报工作业务需求,也没有得心应手的工具进行情报研判。

(二)禁毒情报研判暂未形成有效大数据分析

目前,制约公安信息化应用的因素已不再是数据资源,而是大数据的思维和应用。即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收集、整理、归档、分析、预测,从复杂的数据中挖掘出各类数据背后所蕴含的、内在的、必然的因果关系,找到隐秘的规律,促使这些数据从量变到质变,实现对海量数据的深度应用、综合应用和高端应用。目前禁毒情报研判在数据处理还只是简单的累加、比对和单一模式计算,信息间的内在关联挖掘不足,非结构化数据的处理不完善,大量信息还依靠人工筛选甄别。同时,由于数据和研判分散,难以形成真正的大数据分析。各地独自研判比对,无法将比对结果在大陆地区范围内动态共享挖掘,无法实现《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中提及的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

(三)DIAS系统应用暂未形成有效大数据思维

作为公安第一个专业情报研判系统,DIAS系统(禁毒情报研判系统)从2009年建设之初,就成为大陆地区公安情报研判系统的一面旗帜,为大陆地区禁毒警种提供了有效的情报支撑。刑侦、经侦等其它警种部门纷纷应用借鉴。随着二期建设的开展,DIAS系统将克服速度慢、不稳定等问题,更好的服务禁毒情报研判。“DIAS系统二期”对接了多项部级数据资源,为大陆地区禁毒提供了更加优秀的部级研判系统。大陆地区禁毒民警已经习惯应用DIAS系统开展信息查询和信息比对。目前,各地使用DIAS系统只是在用,没有形成共维的良性循环,即每个用户都只从DIAS索取数据,没有向DIAS汇集数据。大数据思维注重数据双向更新,以保障数据鲜活。是每个人既是,公安机关每个部门或者个人都既是数据的使用者和消费者,更是数据的生产者和维护者。数据的准确有效要与现实情况相适应,由于DIAS系统无法有效与各地系统整合,无法直接对接各地鲜活的实时数据,DIAS系统应用无法推进到最后一公里。

二、运用大数据思维开展大数据应用

破题的关键在于真正运用大数据思维。大数据思维是客观存在的新的思维观。云计算改革的是IT技术,是技术人员需要关注的;而大数据改变的是业务,更应该被决策者关注。在公安工作中,“大数据”的“大”,不是数据量的“大”,而是数据类的“多”。运用“大数据”进行分析研判,需要的是用“所有”数据开展全量分析,而不再依赖抽样调查。大数据思维是定量思维、相关思维和实验思维,其原则是一切皆可测、一切皆可连、一切皆可试。运用大数据思维,将转变过去寻求每一个研判的精确度为寻找大数据分析的高效率;转变过去寻求吸贩毒问题与禁缉毒工作的因果性为寻找社会各方面因素的相关性;转变过去寻求毒情形势的确定性为寻找未来发展的概率性。只要大数据分析指出可能性,就会有相应的结果,从而为快速决策战略战术提供科学支持。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

(一)我们不建大数据,而是应用大数据

公安大数据应用是基于云计算平台构建基于全警采集、全警共享的统一的大数据平台,为实现智慧警务提供核心支撑能力。作为单独警种,我们不需要再去构建大数据平台,而应该努力探索在现有和未来大数据平台的基础上,构建禁毒大数据应用。通过与各地大数据中心资源、系统的对接,提出科学的模型,形成一个请求大陆地区响应的分析模式。既避免重复建设,又深化数据应用。

(二)构建禁毒大数据沉淀库和衍生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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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大数据平台架构

如图所示,公安大数据平台的共享服务层可以提供数据资源的统一共享和服务管理功能,包括服务接口、接口配置功能、服务资源目录、资源服务总线和服务资源监控等功能数据应用层主要包括综合查询、搜索引擎、数据比对、布控预警、分类统计等常用功能,以及趋势分析、异常分析、相关性分析等挖掘功能。禁毒应考虑在其中建立关注人员需求模型,基于业务属性开展人员、物品、案件、地址、组织、服务标识等主题域模型的细化设计,对数据进行科学、合理、标准的规划;各省市数据比对的结果汇集成禁毒大数据兴趣库,形成禁毒自己的大数据沉淀库和衍生库,借以开展独立的大数据分析,形成对制毒、贩毒、走私、种植毒品原植物等犯罪的预测和对人员地域的系数分析。发现新发吸毒人员与各种因素的潜在关系,科学引导禁毒缉毒工作。随着应用的深入,禁毒大数据沉淀库和衍生库将得到不断的快速积累,可以为禁毒工作提供更有效的大数据分析支撑。

(三)拓展战略情报支撑

“大数据”的核心就是预测,这一点对公安情报尤为重要。大数据的价值在于预测未知,在于预测非特定因素的未来趋势大数据应用的核心,在于通过对数据价值的挖掘,揭示以往人们难以认识到的事物内在关联性。禁毒情报不仅是战术情报,更应是战略情报;不仅服务于缉毒执法、更应服务于动态管控、服务于毒情形势分析和科学决策支持。公安基于大数据的信息处理包含两种思路:一种是对零碎的信息进行推演,寻找更多的相关信息,信息积累到一定数量时,促成案件侦破另一种则是基于全量数据的信息汇集、治理和分析,通过真正的大数据,对某种类型的案件形成科学严谨的整体分析、趋势分析,推导出某个群体的规律,从而挖掘出潜在的危险因子,实现事前预警。很显然,大数据应用应采取第二种思路,利用大数据思维,开展重点人员趋势预警分析,真正让管控动起来,从系统和机制上避免空转,掌握大陆地区毒情形势,让管控更有抓手。

(四)提供双向大数据服务

公安大数据平台对外发挥价值的核心是提供种类丰富、类型多样的服务接口和服务能力。从服务类型来看,可分为通用类服务、研判类服务和智能类服务。通过禁毒大数据应用,实现兴趣数据的批量对比,自动运算,为部级和基层双向提供大数据的智能类服务:包括建立大陆地区统一的吸毒人员管控模型,实现吸毒人员的全地域管控;开展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及时掌握涉毒人员活动情况;对毒品价格联动变化趋势、毒情形势智能分析,建立毒情危害监测预警体系;对比缉毒战果与当地毒情开展工作效能分析;以及实现案件多维分析、人流激增预警、犯罪预测模型、人员智能画像、涉系数分析、人员亲密度模型分析等综合情报研判功能。改善您所提及的凉山籍外流贩毒人员无法大陆地区比对和陆丰等地仍仅能靠手动查询了解涉毒人员信息的现状。将DIAS系统应用最后一公里落地在各地系统和数据中。改变现在大陆地区只有通过DIAS索取,没有向DIAS汇集的现状。

三、开展禁毒大数据应用的探索

(一)出台纲要指导大数据应用

出台《禁毒大数据应用指导纲要》,提供建设标准,指导地方就任何现有系统升级改造对接,获取各地社会资源的使用权限。每个地市就是一个终端,在应用的同时,成为数据获取和研判的终端。注重功能的模块化请求服务、基层的业务整合和数据整合,避免单一业务条线被孤立。业务上主要包括警综、执法办案、执法监督等系统,数据上以公安云和各地数据中心为主,禁毒不要数据,可用即可。

出台《禁毒大数据应用建模规范》,强化模型规范,确保一次请求,各地比对,结果反馈,统一挖掘。应用机器学习等大数据技术,建立更加科学的多因子分析研判模型(如重大事件预警模型),对海量数据开展相关性分析,通过找出关联物或关联事项实现预测、预警,指明下步工作方向。如:提炼涉毒特征数据项,学习已掌握的涉人员数据,提出人员刻画六维模型即从身份特质、行为偏好、关系网络、不良记录、时空轨迹、经济状况六个维度描述和刻画),每一个维度上横向交叉大量的具体特征,构建形成涉系数综合计算模型,通过大数据分析处理实现对吸贩毒重点人员和大陆地区毒情形势的监控。

(二)试点开展大数据应用

选择几个基础较好的地级城市,从指导纲要、建模规范、系统对接、权限模式、移动互联等多方面共同研讨推进禁毒大数据应用的对接建设,顺应信息化条件下公安实战需求,利用大数据关联关系挖据技术,提高情报工作效率,有针对性的开展禁毒大数据定制服务,为中心工作提供更有力的支持和保障。努力达到形成一套模式(即大陆地区可推广复用的禁毒大数据应用模式)、建立一套机制(即《禁毒大数据应用指导纲要》、《禁毒大数据应用建模规范》和《禁毒大数据应用工作手册》等)、实现一套目标(包括目标人员自动分析预警、全链条案件支持、重要人员动态管控、毒情形势全量分析、科学决策智能支持等),提升大陆地区禁毒工作效能,努力带动向智慧禁毒转型。

(三)拓展移动智能终端应用

随着智能手机和大数据概念的普及,软件操作不再是精通计算机的人员才能使用、数据分析也不再是专业人士才能涉足。民警更需要的是基于移动端APP随时可操作的工作平台。这样的平台,包含公文处理、任务派发、智能调度、信息查询、情报研判、自动采集、自动归档等功能。底层则是公安大情报、大数据和大办公的支撑。民警每天很多的行为及活动,都可以被数据化的记录下来。接处警的工作流程、案件办理流程(自动收集案件纪要,研判过程,证据收集,自动形成案卷。减少办案后期重头梳理的繁琐工作)、社会化工作流程(如派出所民警对涉毒重点人员和重点单位日常走访工作。可按周期和指令自动提示、自动记录,无需民警重复录入)、公文流转流程、工作交流信息等都会自动生成、自动记录。民警只需要以系统为支撑,开展工作,由系统负责录入并深入挖掘研判,形成工作指令。它可以帮助获取更多的历史行为,通过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的方法去推导未来。使信息化真正成为民警的内在需要,变被动应用为主动应用。以此提升智慧禁毒的能力,为支撑基础信息化建设、打造禁毒信息化升级版提供坚实的大数据基础。

总结:

随着公安信息化发展和数据量的剧增,大陆地区公安机关围绕海量数据的深度应用出现了诸多瓶颈问题。以搭建大数据处理和分析平台为突破口寻求公安信息化应用新的效益增长点已经成为公安机关信息化应用的热点问题。而作为禁毒为代表的实战警种而言,利用大数据平台、融合大数据思维、开展大数据应用,才能更好的避免重复建设,更快的投入实战应用。

 

参考文献: